区县在地统计,是指按照本市各区县的现行行政区域,对该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单位,除部分不宜按区域划分其经营活动的单位外,不论其行政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经营方式,均由其所在区县的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行使统计职能。
  实行区县在地统计管理制度,一方面,可以使市、区县两级政府更加全面地掌握反映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有利于科学制定区域整体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健全各级统计调查渠道,进一步扩大统计的社会覆盖面,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科学、及时、有效的统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