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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2008年3月12日
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本市与全国同步开展了第二次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本次普查对象为上海市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所有普查对象由普查员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市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35000多人,填报普查表340多万张。通过普查,基本掌握了本市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的要求,本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一是采用分层两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本市抽选了1080户住户进行再次访问,并与普查登记结果进行比较核实;二是随机从每个区县抽选1-2个普查区的基础数据,对普查表的抄录、填报、识别等方面的差错进行全面检查。综合抽查结果显示,本市未发现漏报农业普查应登记住户,原始数据差错率为0.6‰。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特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一、农村住户基本情况
2006年末,本次农业普查本市共登记住户总数为134.17万户,其中在农村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户121.12万户。本地户为94.52万户,占70.4%;外来户为39.65万户,占29.6%。家庭户为132.04万户,占98.4%;集体户为2.13万户,占1.6%。
二、农业基本状况和生产条件
(一)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2006年末,本市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64.04万户。在农业生产经营户中,以农业收入为主的户有11.91万户,占18.6%。本市共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2786个(表1)。
表1
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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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经营户 |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
|
数量(万户)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
合计 |
64.04 |
100 |
2786 |
100 |
|
按行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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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农作物种植业 |
61.30 |
95.7 |
952 |
34.1 |
|
林业 |
0.43 |
0.7 |
922 |
33.1 |
|
畜牧业 |
0.62 |
1.0 |
414 |
14.9 |
|
渔业 |
1.61 |
2.5 |
175 |
6.3 |
|
农林牧渔服务业 |
0.08 |
0.1 |
323 |
11.6 |
(二)农业从业人员
2006年末,本市有58.55万人本年度内从事过农业,其中,以农业为主要行业的农业从业人员有46.1万人。其中,男性占40.9%,女性占59.1%;按年龄分,20岁及以下占1%,21-30岁占5.2%,31-40岁占13.5%,41-50岁占24.7%,51岁及以上占55.6%;按文化程度分,文盲占12.5 %,小学占46.5%,初中占37 %,高中占3.7%,大专及以上占0.3%(表2)。
表2
以农业为主要行业的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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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单位 |
合计 |
|
农业从业人员数量 |
万人 |
46.10 |
|
农业从业人员性别构成 |
|
|
|
男 |
% |
40.9 |
|
女 |
% |
59.1 |
|
农业从业人员年龄构成 |
|
|
|
20岁及以下 |
% |
1.0 |
|
21-30岁 |
% |
5.2 |
|
31-40岁 |
% |
13.5 |
|
41-50岁 |
% |
24.7 |
|
51岁及以上 |
% |
55.6 |
|
农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构成 |
|
|
|
文盲 |
% |
12.5 |
|
小学 |
% |
46.5 |
|
初中 |
% |
37.0 |
|
高中 |
% |
3.7 |
|
大专及以上 |
% |
0.3 |
(三)农业技术人员
2006年末,本市行政村范围内有农业技术人员4032人(不包括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的人员),按职称分,高、中、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分别为34人、623人和3375人。每万名农业从业人员中拥有农业技术人员68.9人。
(四)农业机械及使用情况
本市农业机械装备水平有了显著提高。2006年末,本市共有大中型拖拉机0.25万台,小型拖拉机0.82万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0.41万台,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0.46万台,联合收割机0.12万台(表3)。
表3
主要农业机械数量
单位:台
|
指标名称 |
合计 |
每万亩耕地面积占有
主要农业机械数量 |
|
大中型拖拉机 |
2548 |
11.2 |
|
小型拖拉机 |
8200 |
36.1 |
|
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 |
4071 |
17.9 |
|
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 |
4562 |
20.1 |
|
联合收割机 |
1204 |
5.3 |
2006年,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为74.8%,机电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为70.9%,喷灌面积和滴灌渗灌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2%
和0.2%。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为7.3%,机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为40.4%(表4)。
表4
农业机械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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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单位 |
合计 |
|
占耕地面积的比重: |
|
|
|
机耕面积 |
% |
74.8 |
|
机电灌溉面积 |
% |
70.9 |
|
喷灌面积 |
% |
1.2 |
|
滴灌渗灌面积 |
% |
0.2 |
|
占播种面积的比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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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播面积 |
% |
7.3 |
|
机收面积 |
% |
40.4 |
(五)设施农业情况
2006年末,本市温室面积0.3千公顷,大棚面积10.05千公顷,生产用房面积997.85万平方米。2006年度,在温室和大棚中,种植蔬菜20.81千公顷,食用菌0.29千公顷,水果3.3千公顷,园艺苗木1.07千公顷(表5)。
表5
设施农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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