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统计局 2009-02-16

上海市统计局  2009年2月16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主要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在上海统计网()上刊登,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3851549,传真53857200,通信地址威海路48号,邮编200003。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08年,本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规定》为契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统计事业发展。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本局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各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查寻、办理、备案、统计等具体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新修订的《规定》精神,本局2008年重新修订了《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本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部门统计调查查询,网上办事,以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本局全年受理咨询共计4138次,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9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9%。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本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一方面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上海统计年鉴》每年公布的统计指标达8000余个,月度统计指标也达1000余个,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本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分析,2008年上海统计网刊登相关统计分析达100余篇。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本局在做好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本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200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25周年,也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本局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统计法和经济普查的相关知识,使社会公众了解统计在国家决策和管理推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主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其中当面申请65件,网上申请2件。申请的信息内容基本都属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现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64件,约占总数的96%,“同意部分公开”2件,约占总数的3%,“信息不存在”1件,占总数的1%。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138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900次,当面咨询接待65次,网上咨询173次。本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3581次,其中点击率较高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要有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统计指标解释、统计登记办理和统计从业资格管理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本局一般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经过几年的实践,本局进一步完善了告知制度,使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不仅落实了法定告知的要求,而且通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了监督制约机制。

为方便基层单位和社会公众,本局切实做到行政审批的办理依据、办理机构、办理时间和地址、办理时限、办理程序 “五公开”,涉及收费项目的,增加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公开,确保统计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透明。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减少点击层次,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九、主要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42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4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24

受理申请总数

67

 其中:当面申请数

65

   网上申请数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7

其中:同意公开数

64

    同意部分公开数

2

     “信息不存在”数

1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3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73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6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90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