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海市统计局 2024-01-29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四个放在”的政治要求和建设“五个中心”的使命任务,围绕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要求,强化统计监督,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重要必修课,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新部署,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方式,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持续提升领导干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为契机,开展党内有关法规文件专题学习交流,强调党内法规学习同国家法律、统计法规学习相衔接相协调,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推动统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法治实践。

  2.全面评估清理地方性统计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为保证本市地方性统计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抵触,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上海的决策部署要求相协调,与上海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相适应,根据《全面评估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关于落实〈全面评估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相关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对照评估清理标准,对《上海市统计条例》和我局制定且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评估清理,确保在保证合法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本市地方性统计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合理性、可预期性、可执行性和时效性。

  3.严格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重要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等4部门关于本市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2020年1月1日至今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严格清理,共梳理排查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38项,需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共0项。

  (二)切实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1.扎实推进全市统计督察工作

  根据《上海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在2022年统计督察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机制,按照督察年度计划,优化统计督察工作方案,对静安区、虹口区、杨浦区、市商务委、市住建委、市文旅局等三区三部门开展统计督察。将督察工作与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指标数据质量核查、专业年定报工作相结合,前置部分督察任务,通过督察反馈会议等机制强化对督察整改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充分发挥统计督察权威性和有效性。

  2.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巡视监督贯通协同

  为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贯通、相互协调,2023年我局选派统计业务骨干参加市委巡视、市纪委监委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为巡视组提供统计业务专题培训,编写巡视统计谈话提纲和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提示,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委纪检组开展实地督导、重点企业执法检查。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023年在全市开展统计执法交叉互查工作,对各区开展“双随机”执法跨区检查。截止目前,全市共对127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其中42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我局“双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均在“上海统计”网站对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信用上海”网站。

  2.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文书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执法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统计系统执法文书,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及编写规范,编制执法文书制作指引目录,在本市统计系统内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进行文字记录。

  3.健全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以开展全面评估清理地方性统计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为契机,对现行有效的《上海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央与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统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修订工作。

  4.加快推进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做好统计执法证资格申请、培训、考试及换证工作,2023年全市共有109人持有统计执法证。持续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举办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培训班、专项治理工作培训班、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深入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强化对执法流程、案卷制作、现场取证方法等业务技能的学习。

  5.有序推进统计执法智能监督平台建设

  围绕“主动识别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潜在风险,实现统计执法从事后监督扩展至事前预警、事中监测”的建设目标,按计划有序推进统计执法智能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平台建设已进入数据归集、测试和模型调优阶段,根据测试情况调整优化模型参数,着力完善数据归集和系统功能配置。

  6.不断拓展统计法治宣传方式和力度

  聚焦“五经普”,借助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及普查法律法规知识,灌输严格依法普查理念。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利用统计法治宣传使者“数小卫”,线上发布寓教于乐的统计法治宣传图文和微视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常规统计普法宣传,提升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