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利 上海市统计局 2015-12-13

注:法律法规如有变动,以法律法规为准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形式
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
其他权力
依申请公开统计政府信息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统计政府信息时泄露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主动公开统计政府信息
在主动公开统计政府信息时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在主动公开统计政府信息时泄露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统计信访办理
在统计信访办理时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核转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在核转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时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在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时故意拖延或者拒报统计资料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在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时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调查核实,造成不良后果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组织实施专项统计调查,采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在组织实施专项统计调查,采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时故意拖延或者拒报统计资料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在组织实施专项统计调查,采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时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调查核实,造成不良后果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本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本市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本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本市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时故意拖延或者拒报统计资料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本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本市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时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调查核实,造成不良后果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在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时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在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时泄露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开展社情民意调查
在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时泄露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实施国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在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实施国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时泄露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在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实施国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时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时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对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
在对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过程中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
在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过程中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
在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过程中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
在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过程中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
在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过程中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
在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过程中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