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上海市统计局 2023-03-01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根据《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两项行政许可,分别为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调查范围限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调查范围限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
  (二)年度实施情况概述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2022年上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精神,坚持服务和监管并重,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推动办事服务流程再造,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保障行业平稳发展。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调查范围限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
  2022年,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事项接受申请1件,受理1件,审查通过1件。该项行政许可全程网办,不收取费用,已在市统计局官网公示所持涉外调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机构名单。
  (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调查范围限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
  2022年,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未接受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全程网办,不收取费用。因该项行政许可没有历史办件信息,暂无可公示内容。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2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批后监管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一是明确了从2022年起,每年从经营地为上海的涉外调查许可证(包括颁发机关为国家统计局和上海市统计局的)持证机构中抽取不少于20%的开展执法检查,建立了常态化执法机制;二是根据该机制对20家涉外调查许可证持证机构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未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的行为。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推动全程网办,减少群众负担。继续沿用2020年起实施的不见面审批模式。除审批流程全程网办外,审批通过后的证照、批文等结果文书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做到让申请人“一次也不跑”。二是提高审批效率,巩固“双减半”成果。2019年起我局将全部两项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减半为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我局以此为目标持续推动办事服务流程再造,2022年受理的1件申请在承诺期内办理完成。三是梳理许可事项,推进清单编制。逐项明确我局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层级、实施机关、办理权限划分、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并将相关情况报市审改办统一向社会公示。
  五、监督制约情况
  2022年,我局未接到与行政许可相关的企业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务服务“好差评”评分系统中未得到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