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 上海市统计局 2024-02-18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根据《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两项行政许可,分别为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调查范围限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调查范围限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

  (二)年度实施情况概述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2023年上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精神,坚持服务和监管并重,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推动办事服务流程再造,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保障行业平稳发展。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调查范围限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

  2023年,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事项接受申请0件,受理0件,审查通过0件。该项行政许可全程网办,不收取费用,已在市统计局官网公示所持涉外调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机构名单。

  (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调查范围限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

  2023年,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未接受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全程网办,不收取费用。因该项行政许可没有历史办件信息,暂无可公示内容。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3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批后监管工作得到切实加强,根据常态化执法机制对24家经营地为上海的涉外调查许可证(包括颁发机关为国家统计局和上海市统计局的)持证机构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未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的行为。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在亲民性上下工夫,让企业填报申请更方便

  针对以往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在“一网通办”网站填报申请表时经常来电咨询填报口径的情况,我局优化填报申请流程,在咨询问题较多的几个申请页面通过弹窗提醒的方式进行常见问题的解答,并对申请表中相关信息的填报口径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说明。

  (二)在便民性上下工夫,积极推动应用系统改造

  1.继续推进电子证照工作

  统计条线唯一的涉企经营许可证照为涉外调查许可证。我局“一网通办”工作团队与市大数据中心深入沟通电子证照制发功能,在深入了解相关工作要求及电子证照制发流程后,我局启动了涉外调查许可证电子证照制发工作,在市大数据中心和系统开发公司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电子证照制发功能的相关系统升级改造。

  2.推进审批系统更新改造

  我局行政许可的审批在上海市统计局审批平台上完成,该平台为局自筹资金建设,并且系统的开发和上线时间早于全市“一网通办”平台上线时间。随着“一网通办”工作改革任务的推进,我局审批平台的功能已无法满足相关工作要求。为此,我局启动“一网通办”事项审批管理项目申报工作,期望在当前环境下构建一套能满足当前市“一网通办”平台工作要求的内部审批管理系统,相关业务需求和建设方案已提交市大数据中心。

  (三)在公开性上下工夫,试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

  根据市审改办《关于试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我局按照时间节点在上海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公示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在规范性上下工夫,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

  根据市审改办《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编制和网上申报等相关应用系统改造工作的提示》,我局在上海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中央层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和事项子项的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的认领工作,并对上海市统计局审批平台相关模块进行了集中调整。

  五、监督纠正情况

  2023年,我局未接到与行政许可相关的企业或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务服务“好差评”评分系统中未得到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