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季度本市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上海市统计局 2019-05-05

一季度, 本市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增速同比有所放缓。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继续高于城镇常住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全市居民收入绝对水平继续领先全国。

一、本市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0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增幅同比回落0.6个百分点。

分城乡来看,本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8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7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0.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1.929下降至1.916。

二、本市居民收入结构及增长特点

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大来源均保持增长,从构成来看,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占比六成;其次为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分别占比22.7%和13.6%;经营净收入占比相对较小,占3.3%.

表1 2019年一季度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及构成

指标名称

本市居民

城镇常住居民

金额(元)

增速(%)

比重(%)

金额(元)

增速(%)

比重(%)

人均可支配收入

18704

8.3

100.0

19685

8.3

100.0

   工资性收入

11296

7.7

60.4

11821

7.6

60.0

   经营净收入

612

26.2

3.3

625

26.8

3.2

   财产净收入

2543

4.4

13.6

2778

4.4

14.1

   转移净收入

4253

10.0

22.7

4461

10.3

22.7

  注:自2018年一季度起,本市不发布农村常住居民收支结构数据。

1、工资性收入增长平稳

一季度,本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296元,比上年增长7.7%。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占比六成,拉动收入增长4.7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是本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增长和就业情况稳定为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带来积极保障。今年一季度职工年终奖和大笔奖金发放情况良好。从就业情况来看,上年本市新增就业岗位近60万个;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9.41万人,同比减少2.65万人。据了解,本市春节后外来务工人员返沪情况良好,好于上年,好于预期。

二是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逐年上调,继续保障普通职工基本工资水平。一季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420元,比上年同期提高120元。

三是税收政策利好。新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其中工薪所得起征点和税率调整,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税法的实施将切实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持续提高普通在职职工获得感。

2、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

一季度,本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1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两成以上,居民三产经营收入增长良好。经营净收入其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较小,仅占3.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影响相对有限。

3、财产净收入增长合理

一季度,本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5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上海“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这给城市形象带来巨大提升,但短期内对存在“五违”相关收入的居民来说,减少部分收入来源。2018年,本市共拆违24万余处、4200万左右平方米,保持新增违建“零增长”。另外,市区大量的临街“民改非”店面关停整顿,相关租金收入减少。

4、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好

一季度,本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4253元,比上年增长10.0%。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提高。一季度,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比上年同期平均提高5%左右;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比上年同期平均提高9.4%左右。2019年春节期间,本市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节日费,80岁以下650元,80岁以上750元。

二是各项社会救助标准的提高。一季度,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070元,比上年同期提高100元,增幅10.3%;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标准比上年同期提高10.2%。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600元,补助人数为登记失业人数的5%左右,带动转移净收入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