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2019年前三季度本市居民收入数据解读

上海市统计局 2019-10-28

一、居民收入增长总体平稳

2019年前三季度,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29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

分城乡来看,本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15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9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增速继续快于城镇常住居民。

二、收入水平整体提升,四大来源均保持增长

1.工资性收入保持增长

前三季度,本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025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8%。工资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占比约六成,拉动收入增长4.6个百分点。

增收因素主要有:一是上海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逐年上调,保障普通职工的基本工资水平。2019年4月1日继续上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至2480元,增加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1元调整到22元。二是税收政策利好工资增收。新税法的实施切实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持续提高普通在职职工获得感。三是本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的落实等。

2.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

前三季度,本市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68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近两成。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2%。

3.财产净收入平稳增长

前三季度,本市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723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上海房屋出租价格保持稳定,房屋租赁市场较为活跃。

4.转移净收入增长近一成

前三季度,本市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311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8%。上海常住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原因:一是受养老金标准持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因素的带动,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增长较快;二是受益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的实施,个人所得税支出明显下降。三是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继续上调社会救助标准、落实上海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等政策层面的因素,也是转移净收入增长的有力支撑。

三、收入水平领跑全国,城乡增速排名居中

前三季度,本市居民收入绝对水平继续在全国领先,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高出北京1751元(第2位)。从增速排名看,本市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分别并列全国第15位,排名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