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前三季度居民收支数据解读 上海市统计局 2020-11-05

居民收入整体平稳 消费支出降幅收窄

一、居民收入趋势整体平稳

新冠肺炎疫情逐步进入到持久性、常态化防控阶段,前三季度本市城乡居民收入整体平稳,增幅较上半年略有回落(0.1个百分点)。2020年前三季度,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26元,同比增长3.5%,受疫情影响,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4.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

分城乡来看,本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99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73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2%。

疫情爆发初期,居民经营性活动受到最直接影响,相比城镇地区,农村居民从事农家乐、小餐馆、跑运输、农副产品种植养殖销售等经营活动更为普遍,疫情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影响比城镇居民更为明显。随着疫情防控等级下调,生产经营活动逐渐恢复,疫情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影响也趋于减轻,在各类稳就业和社会保障、救助政策的支撑下,前三季度本市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幅快于城镇居民。

二、疫情对收入来源的影响各不相同

1. 工资性收入增幅逐渐企稳

2020年前三季度,本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025元,同比增长2.5%,增幅较上半年回落0.4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回落5.3个百分点。

从季度趋势来看,工资性收入增幅逐渐企稳,第三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速实现由负转正,比第二季度提高2.0个百分点,但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回落6.6个百分点,可见工资收入水平与疫情前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同时,本市暂缓上调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影响居民工资性收入的不利因素之一。

2.经营净收入降幅收窄

2020年前三季度,本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51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5%,降幅比上半年收窄2.2个百分点。

年初受疫情影响,本市居民经营净收入大幅下跌。进入到三季度后,本市大部分经营活动已基本恢复,对居民经营收入影响有所减弱。经营净收入在收入结构中占比较小(2.8%),对可支配收入影响尚有限。

3.财产净收入小幅增长

2020年前三季度,本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743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财产净收入的主要构成是居民家庭的出租房屋收入与自有住房的虚拟租金。本市房屋租赁市场和房价的相对稳定,带来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小幅平稳增长。

4.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好

2020年前三季度,本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415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转移净收入继续保持较好增长,得益于政府出台的民生保障有力措施,在当前疫情特殊形势下,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稳定因素。

一是从2020年1月起,本市继续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增加和补发的部分已全部发放到位。二是从2020年7月起,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三是同样从2020年7月起,本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815元调整到1895元,增幅达4.4%。

三、居民消费支出降幅有所收窄

前三季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069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5%,降幅较上半年收窄2.1个百分点。

人均消费支出呈现降幅逐季收窄的向好趋势主要得益于本市相关职能部门从4月开始连续出台的“五五购物节”系列活动等多项政策措施,在提振消费信心和释放消费需求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此外,市商务委关于“三聚焦、九重点”积极做好下半年促消费工作的部署安排也已全面启动。同时,居民就业和收入的总体稳定也是消费逐渐向好的基础因素。

但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较为复杂,虽政策刺激作用有一定显现,不过现阶段本市居民消费仍处于下行区间,主要原因在于两方面。一是,收入增速与疫情前相比差距仍较明显。收入是影响消费的决定性因素,目前收入增长整体平稳,但远未达到疫情前水平,居民对收入的预期因疫情受到一定影响,从而对消费在短期内大幅回升形成了较大阻力。二是,消费信心和消费意愿尚未完全恢复。受到疫情冲击和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的双重影响,居民对自身经济状况预期较为谨慎,消费信心不足,储蓄意愿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