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上海市统计局 2010-01-27

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统计局

2010年1月22日

为了全面掌握本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注1)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本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本市于2008年与全国同步进行了第二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注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根据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结果,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海市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经济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8年末,本市共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单位数41.7万个,比2004年末的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0.6万个,增长1.5%。其中,法人单位36.1万个,增加1.7万个,增长4.8%;法人单位分支机构5.6万个,减少1万个,下降15.5%。

(一)按单位性质划分

在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33.8万个,比2004年末增长5.1%;机关、事业法人单位1万个,增长0.6%;社会团体法人单位0.3万个,增长21.7%;其他法人单位1万个,下降3.4%(详见表1)。

表1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基本单位数

 

单位数(万个)

比重(%)

单位总数

41.7

100

法人单位

36.1

86.5

企业法人

33.8

81.0

机关、事业单位法人

1.0

2.4

社会团体法人

0.3

0.7

其他法人

1.0

2.4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5.6

13.5

(二)按行业分布划分

2008年末,本市第二产业单位数10.4万个,比2004年末增加2.2万个,增长26.3%,占全部单位数的比重由2004年末的20%上升至24.9%。其中,从事工业的单位增加1.7万个,增长25.9%;建筑业增加0.5万个,增长28.2%。

本市第三产业单位数31.3万个,比2004年末减少1.5万个,下降4.7%,占全部单位数的比重由2004年末的80%下降至75.1%。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单位减少2.8万个,下降16.5%;房地产业减少0.3万个,下降17.7%;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减少0.3万个,下降18.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0.7万个,增长14.5%(详见表2)。

表2 按行业分组的基本单位数

 

单位数 (万个)

比重(%)

 

41.7

100

第二产业

10.4

24.9

 

8.4

20.0

建筑业

2.0

4.9

第三产业

31.3

75.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

3.6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2

2.8

批发和零售业

14.2

34.2

住宿和餐饮业

1.3

3.0

金融业

0.6

1.3

房地产业

1.5

3.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3

12.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6

3.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2

0.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4

3.5

 

0.5

1.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0.3

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4

1.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3

3.2

(三)按经济类型(注3)划分

2008年末,本市内资单位38.2万个,比2004年末下降0.3%。其中,国有单位2.3万个,下降9.9%;集体单位1.8万个,下降47.5%;股份制单位3万个,下降15.4%;私营单位30.1万个,增长9.7%;其他内资单位1万个,下降25.1%。本市外资单位3.5万个,增长26.2%。其中,港澳台商投资单位1万个,增长20.8%;外商投资单位2.5万个,增长28.7%(详见表3)。

表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基本单位数

 

单位数(万个)

比重(%)

 

41.7

100

 

38.2

91.6

 

2.3

5.6

 

1.8

4.3

股份制

3.0

7.1

 

30.1

72.2

其他内资

1.0

2.4

港澳台商投资

1.0

2.5

外商投资

2.5

5.9

(四)按地区分布划分

2008年末,本市第二、第三产业单位中有34.5%分布在中心城区(注4),单位数比2004年末减少0.8万个,下降5.5%;54.4%的单位分布在郊区(注5),单位数比2004年末增加1.6万个,增长7.7%(详见表4)。

表4 按地区分组的基本单位数

 

单位数(万个)

比重(%)

 

单位数(万个)

比重(%)

   

41.7

100

杨 浦 区

1.6

3.8

浦东新区

4.4

10.6

闵 行 区

2.9

7.0

黄 浦 区

1.6

3.9

宝 山 区

2.4

5.9

卢 湾 区

0.8

2.0

嘉 定 区

4.1

9.9

徐 汇 区

2.7

6.5

金 山 区

2.1

5.1

长 宁 区

1.8

4.3

松 江 区

3.9

9.4

静 安 区

1.1

2.7

青 浦 区

2.5

5.9

普 陀 区

1.7

4.1

南 汇 区

1.5

3.6

闸 北 区

1.4

3.3

奉 贤 区

2.5

6.0

虹 口 区

1.6

3.9

崇 明 县

0.6

1.5

二、从业人员情况

2008年末,本市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注6)

1041.5万人,比2004年末增加130.5万人,增长14.3%。其中,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492万人,增加47.5万人,增长10.7%;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549.5万人,增加83万人,增长17.8%。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398万人,占38.2%。

(一)按单位性质划分

在从业人员中,企业从业人员953.1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91.5%,比2004年末增长15.6%;事业单位54.7万人,占5.3%,增长1.3%;机关13.8万人,占1.3%,增长4.8%;社会团体2.3万人,占0.2%,下降22.8%;其他组织机构17.6万人,占1.7%,增长8.3%(详见表5)。

表5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1041.5

100

 

953.1

91.5

事业单位

54.7

5.3

 

13.8

1.3

社会团体

2.3

0.2

其他组织机构

17.6

1.7

(二)按行业分布划分

在从业人员中,工业388.9万人,占37.3%;批发和零售业146.9万人,占14.1%;建筑业103.1万人,占9.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4万人,占7.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2.9万人,占6%(详见表6)。

表6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1041.5

100

第二产业

492.0

47.2

 

388.9

37.3

建筑业

103.1

9.9

第三产业

549.5

52.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2.9

6.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5.1

2.4

批发和零售业

146.9

14.1

住宿和餐饮业

38.4

3.7

金融业

23.1

2.2

房地产业

39.1

3.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4.0

7.1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9.3

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2

0.8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8.2

1.7

 

32.9

3.2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8.5

1.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6

0.7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5.4

2.4

(三)按经济类型划分

2008年末,本市内资单位从业人员783.6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8.5%。其中,国有单位137.9万人,下降5.1%;集体单位48.4万人,下降37.3%;股份制单位157万人,增长2.2%;私营单位423.6万人,增长29.8%;其他内资单位16.7万人,下降14.5%。本市外资单位从业人员257.9万人,增长36.5%。其中,港澳台商投资单位74.9万人,增长22.3%;外商投资单位183万人,增长43.3%(详见表7)。

表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1041.5

100

 

783.6

75.2

 

137.9

13.2

 

48.4

4.6

股份制

157.0

15.1

 

423.6

40.7

其他内资

16.7

1.6

港澳台商投资

74.9

7.2

外商投资

183.0

17.6

(四)按学历程度、技术职称和技术等级划分

在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为338.8万人,占32.6%,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占2.4%、大学本科占13.9%、大专占16.3%;高中及以下学历的从业人员为702.7万人,占67.4%,其中,高中占27.9%、初中及以下学历占39.5%。

在从业人员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业人员为142.8万人,占13.7%。其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分别占1.7%、5.4%和6.6%。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为58.5万人,占5.6%。其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分别占0.2%、0.6%、1.4%和3.4%(详见表8)。

表8 按学历、职称、技术等级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从业人员总计

1041.5

100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24.9

2.4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

144.5

13.9

具有大专学历者

169.4

16.3

具有高中学历者

290.8

27.9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者

411.9

39.5

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总计

142.8

13.7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

17.5

1.7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

55.9

5.4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者

69.4

6.6

具有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总计

58.5

5.6

高级技师

2.2

0.2

 

6.3

0.6

高级工

14.4

1.4

中级工

35.6

3.4

(五)按地区分布划分

2008年末,本市从业人员较多的前五个区依次是:浦东新区163.4万人,占15.7%;闵行区88.9万人,占8.5%;松江区82万人,占7.9%;嘉定区79.8万人,占7.7%;徐汇区67.9万人,占6.5%。五个区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总数的46.3%(详见表9)。

表9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

 

从业人员

(万人)

比重

(%)

   

1041.5

100

杨 浦 区

36.5

3.5

浦东新区

163.4

15.7

闵 行 区

88.9

8.5

黄 浦 区

43.3

4.2

宝 山 区

60.0

5.8

卢 湾 区

21.7

2.1

嘉 定 区

79.8

7.7

徐 汇 区

67.9

6.5

金 山 区

44.7

4.3

长 宁 区

42.9

4.1

松 江 区

82.0

7.9

静 安 区

29.7

2.8

青 浦 区

54.9

5.3

普 陀 区

46.5

4.5

南 汇 区

44.1

4.2

闸 北 区

30.3

2.9

奉 贤 区

49.3

4.7

虹 口 区

39.5

3.8

崇 明 县

16.0

1.5

三、企业资产总额情况

2008年末,本市第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额(注7)为19.2万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9.5万亿元,增长98.9%。其中,国有企业4.1万亿元,增长52.4%;集体企业0.2万亿元,下降33.8%;股份制企业9.3万亿元,增长1.5倍;私营企业1.9万亿元,增长1.1倍;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万亿元,增长1.1倍;外商投资企业2.6万亿元,增长89.3%(详见表10)。

表10 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万亿元)

比重(%)

 

19.2

100

内资企业

15.6

81.2

国有企业

4.1

21.2

集体企业

0.2

1.3

股份制企业

9.3

48.5

私营企业

1.9

9.9

其他内资企业

0.1

0.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0

5.0

外商投资企业

2.6

13.8

四、企业实收资本情况

2008年末,本市第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注8)总额为2.6万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0.7万亿元,增长38.1%。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国家资本占19.2%;集体资本占2.9%;法人资本占30.9%;个人资本占18.1%;港澳台资本占8%;外商资本占20.9%(详见表11)。

表11 企业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万亿元)

比重(%)

 

2.6

100

国家资本

0.5

19.2

集体资本

0.1

2.9

法人资本

0.8

30.9

个人资本

0.5

18.1

港澳台资本

0.2

8.0

外商资本

0.5

20.9

五、个体经营户情况

2008年末,本市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29.8万户,从业人员35.5万人。其中,第二产业0.9万户,占2.9%,从业人员1.3万人;第三产业28.9万户,占97.1%,从业人员34.2万人。

本市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2.7万户,占76.1%;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7万户,占12.3%;住宿和餐饮业1.9万户,占6.5%。三个行业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94.9%(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个体经营户数

 

户数万户

比重(%

  

29.8

100

 

0.8

2.8

建筑业

0.1

交通运输业

0.3

1.1

批发和零售业

22.7

76.1

住宿和餐饮业

1.9

6.5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0.1

0.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7

12.3

卫生和社会福利业

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1

0.3

 

0.1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⑶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生产核算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并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经济类型的划分:

国有单位:包括国有、国有联营、国有独资公司;集体单位:包括集体、集体联营、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制单位:包括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单位:包括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它内资单位:包括国有与集体联营、其他联营、其他。

4、中心城区:包括黄浦区、卢湾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和杨浦区。

5、郊区:包括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南汇区、奉贤区和崇明县。

6、从业人员:是指2008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在岗的从业人员,未包括个体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7、资产总额: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8、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企业实收资本按照投资主体划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六种。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