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等指标公报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2012-08-27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28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的通知》精神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现将2011年本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电耗、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及下降率、产业能耗、生活用能及下降率情况公布如下:

说明:
1、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的统计范围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2、地区生产总值和增加值按2010年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