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增长速度是怎样计算的? 上海市统计局 2009-10-29

目前,本市GDP增长速度是通过各生产部门增加值分别计算其发展速度和可比价格,然后加权而成的。基本步骤如下:

1、各行业的按现行价格计算增加值名义发展速度

某行业增加值名义发展速度=本期增加值/上期增加值

2、各行业增加值发展速度:

某行业增加值发展速度=增加值名义发展速度/某行业缩减指数

3、各行业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增加值

某各行业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增加值=上期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增加值*该行业增加值发展速度

4、全社会按可比价格计算的GDP:

全社会按可比价格计算的GDP=各行业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增加值汇总

5、计算GDP增长速度

GDP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当期GDP/按可比价格计算的上期GDP)-100%

根据国家统一的核算制度,以上步骤中的按可比价格计算GDP是利用某一基准年度的价格水平计算的GDP,目前是每五年确定一个价格水平的基准年,如2000年、2005年,即在2005年—2009年间核算GDP增长速度时统一使用2005年的可比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