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翘尾因素”或“翘尾影响”? 上海市统计局 2009-11-08

“翘尾因素”或“翘尾影响”是指上年价格上涨对本年的滞后(延伸)影响。也就是在计算同比价格指数过程中,上年商品价格上涨对下一年价格指数的影响部分。例如,某一商品2006年前6个月价格均为每千克1元,7月份上涨到2元,一直保持到2007年12月份。可见,虽然2007年价格保持稳定,但计算出来的2007年前6个月此商品的同期比价格指数却为200.0,即上涨100%,这就是上年7月份价格上涨对下一年前6个月该商品价格指数的滞后影响,简称“翘尾因素”。

如果上年价格水平的上升,影响下年物价指数一定程度上升,称“正翘尾因素”;如果上年价格水平的下降,影响下年物价指数下降,称“负翘尾因素”。一般来说,上年价格上涨的时间越早,对下年指数的翘尾影响越小;反之,则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