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上海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修订的解读 admin 2020-01-23

1.为什么要对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GDP)数据进行修订?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按照国际惯例,当核算GDP的基础数据来源或者核算方法制度发生变化时,需要对核算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在开展大规模经济普查之后,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对当年GDP数据进行修订,既符合国际惯例,也是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规定。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每五年开展一次经济普查。 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全国经济普查涵盖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市共有2.4万名普查人员参加这次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了对52万多家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户的现场登记,是对国民经济的一次高质量体检,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为了更加客观反映各省市经济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18年各省市区的地区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统一修订。以此类推,市统计局也将对全市各区的GDP数据依据普查资料组织进行统一修订。

2.2018年GDP数据修订后,上海市GDP总量、结构等方面有哪些变化?

答:依据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国家统计局统一对2018年各省市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2018年上海市GDP为36011.82亿元,比原初步核算数增加3331.95亿元,增幅为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04.78亿元,增加0.4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0360.78亿元,增加628.2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5546.26亿元,增加2703.30亿元。

2018年GDP数据修订后,上海三次产业结构有所变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进一步提高。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0.3%,与原初步核算数持平;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28.8%,比原初步核算数降低1.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70.9%,比原初步核算数提高1.0个百分点。

3. 数据修订后,为什么全市GDP总量较大幅度增加?

答:这次GDP修订后,上海市经济总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经济普查资料的单位和资料更加齐全。经济普查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单位进行调查,调查单位包含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和其他单位以及个体户,调查内容涉及主要业务和财务数据,地毯式的调查为全面开展GDP核算、摸清经济总量家底提供了充分条件。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4.1万个,比2013年末第三次经济普查增加3.0万个,增长7.3%。二是核算方法更加细致。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GDP核算分为季度核算、非经普年度核算和经普年度核算,受核算基础资料、核算时效性等方面的影响,季度核算、非经普年度核算与经普年度核算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前者限于数据资料通常以生产法为主,而经济普查年度普查资料比较丰富翔实,分别对全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及其他单位、个体户等采用收入法直接核算。

为此,根据国际惯例和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除对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修订外,还将组织对历史数据进行必要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