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报表 上海市统计局 2011-05-05

统计报表定期统计报表定义: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表格形式,统一的报送程序和报送时间,自下而上定期向国家和各级领导报告国民经济基本统计资料的一种报告制度。

统计报表的特点:

①统一性;②全面性;③周期性;④相对可靠性;统计报表的种类①国家统计报表;②业务部门统计报表;③地方统计报表;以上三者互有联系,而国家统计报表则是统计报表体系的基本部分。

政府统计部门定期(全面)报表主要有:

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关于劳动统计的综合要求。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布置地、县统计局收集各项劳动统计数据,并逐级汇总上报,最后由各省级统计机构报送至国家统计局。省级数据综合范围为辖区内全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调查内容包括各单位从业人员数和劳动报酬。报告期分为年度和季度。

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关于农业统计的综合要求。省级数据综合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农业生产单位。调查内容为: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情况;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间消耗等。数据来源为多种渠道,有的取自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有的取自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有的利用相关资料推算。报告期分为年度、季度和季节。

工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工业、能源统计的综合要求。综合范围为年销售收入500 万元以上的全部工业企业,被调查企业总数约16 万家。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由各省级统计机构布置地、县统计局向企业搜集,并将分企业资料转报国家统计局。报告期分为年度、月度。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由各省级统计机构布置地、县统计局按年度向企业搜集,并将汇总数据报送国家统计局。

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按年度搜集报送。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由各省级统计机构布置地、县统计局按月度向企业搜集,并将分企业资料转报国家统计局。

运输邮电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运输邮电业统计的综合要求。对各省级统计机构要求按年度报送辖区内全部民用车辆拥有量,对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求按年度报送公路、水上、港口、铁路、航空、管道运输、邮电的业务量、财务和能源消费数据;并按月度报送上述内容的主要数据。

建筑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关于建筑业统计的综合要求。综合范围为辖区内资质等级4 级和4 级以上的全部建筑业企业,约4.8 万家。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按年度进行的生产情况价值量和实物量、财务状况和建筑材料消耗;按半年进行的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

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统计机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综合要求。综合范围为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 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投资完成额、新增固定资产、房屋建筑面积、新增生产能力等。报告期为月度。

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关于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统计的综合要求。综合范围为辖区内全部批发零售企业、餐饮业企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数据采用目录抽样调查方法取得,对限额以上单位和亿元销售额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实施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个体户和亿元销售额以下的商品交易市场进行抽样调查。批发业的统计限额为年末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或年销售额2000 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为年末从业人员6 0 人及以上或年销售额500 万元及以上。餐饮业为年末从业人员40 人及以上或年营业额200 万元及以上。对限额以上单位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批发零售贸易业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和类值,零售业的经营方式和业态,餐饮业的营业额,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的主要财务指标等。报告期分为年度和月度。

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科技统计的综合要求。综合范围为各级各部门县级以上国有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普通高等学校、大中型工业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企业。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活动人员、机构,科技活动经费的筹集与使用,研究与发展(R&D)以及科技成果等。调查期分为年度。

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基本单位统计是在非基本单位普查年份,国家统计局为掌握全国基本单位总量和变动情况,向各省级统计机构布置的一项年度调查。调查范围为辖区内除农户和个体户以外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对于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和餐饮业企业和活动单位,要求按基本单位普查表式报送全部数据;对于其他企业,仅要求各地根据统计单位登记、有关部门资料或增减变动情况统计,报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汇总数。

企业单位统计报表制度。是各项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数据来源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的财务状况、生产活动、企业科技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等全部基层基本表式。这些内容既包含国家统计局的需要,也包含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的基本需要。该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报告期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建立于1993 年。1999 年的调查对象为: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年主营业务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其他企业集团。集团内部的统计范围包括:集团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调查内容为:集团概况,集团主要的财务、劳动工资和业务指标,母公司基本情况,成员企业的主要指标;由集团负责人回答的反映集团机构、决策、经营和政策落实情况的问卷。调查表的回收采用邮寄方式。报告期分为年度和半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