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上海市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公告 上海市统计局 2011-03-06

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废止《上海市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1994年6月6日发布,1997年12月19日修正并重新发布)。特此公告

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