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13-10-07

沪统字[2013]53号


各区、县统计局,市局相关专业处: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年度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13]59号)要求,为做好本市2013年度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度调查单位审核名录资料整理工作

市统计局以现有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结合各专业及各行政部门提供的名录资料,经整理对拟符合年度审核条件的单位名录于2013年9月18日下发各区、县统计局。

二、关于年度调查单位审核范围与申报材料内容

本市年度调查单位审核范围与申报材料报送,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年度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关于年度调查单位审核材料报送日期与要求

(一)报送日期

1.2013年10月21日前,区、县统计局完成年度审核的网上审批流程,并报送市统计局。

2.2013年10月28日前,市统计局相关专业处完成申报材料的专业审核。

3.2013年10月31日前,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完成申报材料的终审并报国家统计局审核确认。

(二)报送要求

1.年度审核全面实行审核材料的电子化,企业审核材料要以扫描件、照片等电子形式导入软件系统。要求内容完整、图像清晰、文字可辨,且统一调整为正向。纸质审核材料不再寄送市统计局,由各区、县留存备查。

2.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各区、县需完成年度审核登记表和基本单位情况表审核差错的修改。

联系人:张  庆    电话:53851511

陆  益    电话:53857568

附件: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年度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