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16-02-24

沪统字〔2016〕8号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6年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市局相关专业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16〕5号),现就做好2016年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16年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确认工作从3月份开始进行,3月份各区、县统计局调查单位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3月6日,其余月份截止时间为上月底。此外,3月份的月度审核工作在2015年年度调查单位库基础上开展增减变动审核。

二、审核范围

月度审核调查单位包括一套表法人单位和限额以上批零和住餐业产业活动单位。审核范围如下:

(一)新开业(投产)的调查单位。

新开业(投产)的调查单位是指2015年第4季度及2016年新开业(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零和住餐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新开业或新纳入统计调查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具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其中,工业、批零和住餐业调查单位要求申报时必须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服务业调查单位按申报时月均营业收入预计全年能够达到规模标准。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调查单位要求申报时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且为尚未纳入一套表范围的法人单位。

2016年规模以上服务业审核范围增加了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的法人单位。

(二)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发生变化的原调查单位。

(三)单位名称变更的原调查单位。

(四)需退出的原调查单位(仅限3月份申报)。

1.因破产、注(吊)销(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除外)或不够统计规模(限额)标准的单位;

上述工业单位由工业司根据年报资料确定退出单位名单,并于5月份月报时退出,各省不再进行退出单位申报。

2.所属项目全部完工的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单位的审核材料通过调查单位审核确认系统上报。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新开业(投产)的调查单位。

所有单位均需提供材料包括:审核登记表、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除外)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工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在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1)、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建筑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或企业公章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表1)、最近1个季度的《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2表)(仅由所经营商品的品种在本表商品目录内的企业提供)。

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 《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或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S204-3表)。

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还需提供: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还需提供: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此三类文件没有的项目,可提供整体设计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法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项目现场照片。其中,合同类资料或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只需提供涉及项目名称、项目总概算、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双方签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主要内容页复印件,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二)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发生变化的原调查单位。

所有单位均需提供材料包括:审核登记表、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改制等变化产生的新单位的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工业单位还需提供:新单位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在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1)。

建筑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新法人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还需提供:新单位中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新单位提供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如没有月度表,则提供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三)单位名称变更的原调查单位。

所有单位均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审核登记表、营业执照(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他证明单位名称变更的材料。

(四)因破产、注(吊)销或不够统计规模(限额)标准退出的单位,以及所属项目全部完工的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单位材料只需提供《调查单位月度审核退出单位一览表》。

四、工作要求

(一)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确认工作按“在地”原则,由各区、县统计局组织实施,符合月度审核确认条件的单位须积极配合所在地统计局,做好相关工作,并按所在地统计局的要求,按时报送审核确认所需的材料。

(二)各区、县统计局在月度审核工作截止时间前须完成以下工作:

1. 在名录库审批系统中完成企业审核材料的录入和上传,完成审核登记表和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差错修改。

2. 向市局普查中心报送《调查单位增减变动确认表》(纸质签字件)。

3.《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调查单位月度审核退出单位一览表》和单位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区、县留存备查。

附件:1.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

2.调查单位月度审核退出单位一览表

3.调查单位增减变动确认表

上海市统计局

2016年2月17日

附件1

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类型 □

1.法人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

 

审核类型 

1.新开业(投产)单位

2.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

3.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退出的原单位

4.单位名称变更的单位

所属专业 

1.工业  2.建筑业

3.批发业 4.零售业

5.住宿业 6.餐饮业

7.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8.服务业 9.投资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审核类型=4填变更前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

变更后单位详细名称

(审核类型=4填写)

 

投产(开业)时间

(审核类型=12填写)

 

所在地区划代码

 

注册地区划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

 

行业代码(2011

 

原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审核类型=23填写)      □□□□□□□□□

原单位同期数据是否需要调整(审核类型=23填写)    1.  0.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是否能填报《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2表)1.  0.  

工业企业是否有能源加工转化过程或回收利用       1.  0.            

工业企业是否有能源产品生产1.0.否□

批发和零售企业是否有能源商品购进1.0否□

新开业(投产)单位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基本情况表 □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发改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限新开业或新投产单位)□  1个月(季)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1个月(季)的利润表复印件  1个月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材料(表1)(或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 最近1个季度的统计报表 □  其他                       

新增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在建项目情况(其中,项目材料包括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文件,法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项目现场照片)

01  项目编码:     18位)   项目名称:               项目处理地代码:  (区划前6位)

项目行业代码:    4位) 计划总投资:           万元     项目材料□   

 02  

注:项目编码18位由组织机构代码9+项目处理地代码6+项目顺序码3位组成

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等发生变动单位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 新单位与原单位对应关系 □ 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说明 □

新单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基本情况表□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 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最近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材料(表1) □ 其他                     

单位名称变更单位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反映名称变更的其他资料        

区县相关专业意见

 

 

(签字)         

区县名录库主管机构意见

 

 

(签字)          

区县名录库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附件2

调查单位月度审核退出单位一览表

(仅限3月份)

  综合机关:

序号

单位

类型

审核

类型

所属

专业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所在地区划代码

注册地区划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

行业代码(2011

实际单位类型

(审核类型=4填写)

备注

1

 

 

 

 

 

 

 

 

 

 

 

 

2

 

 

 

 

 

 

 

 

 

 

 

3

 

 

 

 

 

 

 

 

 

 

 

……

 

 

 

 

 

 

 

 

 

 

 

区县相关专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区县名录库主管机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区县名录库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单位类型:1-法人单位,2-产业活动单位。

   2.审核类型:1-“四上”转“四下”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2-当年没有经营活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3-破产、注(吊)销单位,4-单位界定错误需退出单位,5-项目全部完工的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3.所属专业:1-工业,2-建筑业,3-批发业,4-零售业,5-住宿业,6-餐饮业,7-房地产开发经营业,8-服务业,9-投资。

   4.实际单位类型:1-法人单位,2-产业活动单位,3-个体经营户。

   5.本表按所属专业、单位类型、审核类型顺序填写。

 

 


附件3

调查单位增减变动确认表

2016  

    综合机关(盖章):

         

合计

新开业

因改制等纳入

因改制等退出

名称变更

新增5000万元以上项目单位

退出单位(仅限3月份)

签字

总计

 

 

 

 

 

 

 

 

一、工业

 

 

 

 

 

——

 

二、建筑业

 

 

 

 

 

——

 

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

四、投资

 

 

 

 

 

五、批零和住餐业

 

 

 

 

 

——

 

1.法人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

 

 

 

 

 

六、服务业

 

 

 

 

 

——

 

区县名录库主管机构:

区县名录库主管领导:

说明:1.计量单位: 

      2.月底前传真至市统计局普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