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 上海市统计局 2017-05-17

你单位多年来一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国家和上海所需的统计数据,为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做出了贡献。为了进一步促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提高统计工作综合效能、减轻基层统计填报负担和提高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决定自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起,正式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和联网直报制度。你单位作为法定统计范围内的调查对象,应通过联网直报的方式向市统计局直接报送统计数据,真诚希望你单位给予理解、配合和支持。

为推动企业一套表工作顺利实施,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如下,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了解掌握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法定义务和相关要求。

二、依法保障统计工作条件,满足企业一套表和联网直报工作要求,在市统计局数据采集平台上报送统计数据。

三、依法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原始记录、会计资料等填报依据。

四、请在市统计局数据采集平台上下载并使用身份认证证书,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并按照市统计局规定的时间和事先分配的用户名登录数据采集平台,了解和获取企业一套表相关的统计报表和填报要求,如实、及时完成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并打印留存统计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迟报或拒报统计资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你单位提供的统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对泄露企业统计资料和其他在统计调查中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政府统计机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是保证政府统计调查顺利开展的关键。衷心感谢你单位对统计工作的大力支持。祝你单位在新的一年取得新业绩!

数据采集平台网址:http://wb.stats-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