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的公示 上海市统计局 2018-09-17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7〕14号)要求,现将上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上海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市农普办联系人:赵农华,夏 静
联系电话:53857686,53857414
电子邮箱:shnpb@mail.stats-sh.gov.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1703室
邮政编码:200003
附件:上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名单
上海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附件:
上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名单
先进集体(共3个):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普查办公室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农业普查办公室
先进个人(共3名):
平卫华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农业普查办公室业务组负责人
仲澄清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
顾 军 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