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统计局 2020-03-31

为依法履行统计行政执法职责,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上海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联合起草了《上海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48号8楼F-2室 上海市统计局执法稽查处(邮编:200003)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pengpx@tjj.sh.gov.cn

附件:《上海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