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13-01-15

 【AC5303000-2013-001】

沪统字〔2013〕1号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
2012 年上海市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单位):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2]16号),明确了2012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工作任务。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市将于2013年15月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的布置培训和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投入产出调查的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重点法人单位(调查名录由上海市统计局确定),调查范围包括除农林牧渔业外的所有国民经济行业。
二、调查内容和时期
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法人单位的成本费用构成和利润、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构成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构成等。调查时期为2012年度。
三、组织实施
各区、县统计局将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组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调查单位参加布置培训,并负责调查单位报送数据的收集和初步审核。市统计局将对全市调查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最终审核。
四、报送时间和要求
各调查单位应根据所在计局的要求,按时报送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
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了解全社会生产经营单位的投入结构、产出使用、增加值形成等情况的大型综合性调查,是编制投入产出表的重要基础。各调查单位必须提高对投入产出调查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统筹安排,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对于各调查单位提供的统计资料,统计部门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的规定,承担保密责任。 
 
上海市统计局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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