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金融业企业景气调查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13-03-28

【AC5303000-2013-008】

沪统字〔2013〕17号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3年度金融业企业景气调查的通知

本市各有关金融业企业:

为及时把握经济运行状态,预判经济运行趋势,并完善企业景气调查体系,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企业景气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12〕93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上海市金融业企业景气问卷调查的批复》要求,决定按季度开展2013年金融业企业景气调查。

为确保本市金融业企业景气调查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调查任务,于每季度末20-25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向上海市服务业调查中心按时报送报表。

附件:《企业景气调查制度》(2013年定期报表)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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