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信息化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14-04-01
【AC5303000-2014-004】
沪统字〔2014〕2号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信息化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各有关集团(公司):
为全面反映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活动情况,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将《信息化情况》(609表)的统计范围扩大到“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现将《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信息化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设管字〔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遵照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