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14-06-02

【AC5303000-2014-010】

沪统字〔2014〕29号

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开展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各调查队,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本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4〕30号)要求和上海实际,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承担区县级范围部门专项试点任务;同时选择浦东新区、长宁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和上海化学工业区开展区级范围综合试点(承担联网直报、小微企业、部门和新建企业试点任务),每个地区一般选择2-3个街道或乡镇作为具体试点区域。

二、试点内容

本次试点以调查地区的法人单位为调查对象,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采用三种不同的数据采集方式:一是对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范围的调查单位,通过“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采集试点数据;二是对纳入小微企业统计范围的调查单位,利用国家统计局现有抽样调查制度确定的样本单位采集试点数据;三是对“一套表”联网直报和小微企业统计范围以外的调查单位(主要包括部门和新建企业),通过和利时3.0直报平台采集试点数据。

三、试点组织协调

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成立“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法改革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朱章海

副组长:许春康

小组成员:吴幸懃、宋丽琛、孙敏炜、陆昕、李霓、王建军、蒋建新、李虹、孙竹林、陈铭

协调小组工作职责:负责研究确定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办法;协调各处室在制度修订、名录库管理和程序维护等方面工作;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投资建设统计处。

开展试点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本地区的试点工作。

四、试点工作流程

五、试点总体要求

1.各区县统计系统应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严格按照试点方案的规定和安排,积极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区县统计系统在完成试点任务的同时,还应确保常规投资统计报表工作有序开展。

3-3.各区县统计系统对试点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应认真分析、研究、总结,并上报。

4-3.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试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确保试点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上报。

附件:2014年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方案

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2014年5月16日

附件

2014年上海市固定资产

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方案》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制定《上海市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方案》,并在本市各区县进行试点。

一、总体目标

通过试点,改革固定资产投资源头数据采集方式,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实现投资统计制度方法的两大转变:一是将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对象由投资项目转变为法人单位;二是将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方法由形象进度法转变为财务支出法。

二、设计原则

(一)遵循“简洁、友好、可核查”的原则。进一步突出试点表式的“友好性”,让调查对象更容易填报,填报数据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二)遵循与现有统计调查制度相结合的原则。一是充分共享“四大工程”建设成果,与“一套表”制度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相结合;二是与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制度相结合;三是与部门会计资料及统计信息相结合。

(三)遵循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国际对比需要的原则。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扩大为“非金融资产投资”,增加无形资产及部分分组指标。

三、试点内容和实施办法

本次试点以调查地区的法人单位为调查对象,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采用三种不同的数据采集方式:一是对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范围的调查单位,通过“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采集试点数据;二是对纳入小微企业统计范围的调查单位,利用国家统计局现有抽样调查制度确定的样本单位采集试点数据;三是对“一套表”联网直报和小微企业统计范围以外的调查单位(主要包括部门和新建企业),通过和利时3.0直报平台采集试点数据。

(一)联网直报统计范围调查单位的试点内容

1.调查对象。现行“一套表”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调查内容。为了更加简洁、友好,针对不同调查对象分别设计试点表式:设立“工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见附件表IV501,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填报);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见附件表IV50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设立“建筑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见附件表IV503,由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填报);设立“批零住餐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见附件表IV504,由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填报);设立“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见附件表IV505,由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填报)。

上述5张表在主表外各自设立了补充资料,除建筑业企业外均反映调查单位5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建筑业补充资料反映的是建筑业企业作为乙方承建的5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

3.报送方式。按“一套表”组织模式,统一部署,通过“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采集试点数据,试点区县各级统计部门负责联网直报基层数据的催报、审核、验收,同时上报汇总数据。

4.报送频率及时间。季报。调查单位填报开网时间为季后1日0:00,填报截止时间为季后12日24:00,区县统计局验收、上报时间为季后14日12:00前。一季度调查单位填报开网时间推迟至6月1日0:00,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12日24:00,区县统计局验收、上报时间推迟至6月14日12:00前。

(二)小微企业统计范围调查单位的试点内容

1.调查对象。包括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和规模以下服务业法人单位。资质外建筑业企业尚未建立抽样调查制度,不包括在本次试点范围内。

2.调查内容。设立“小微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见附件表IV506,由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企业和规模以下服务业法人单位填报)。调查指标来自小微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原价”、“土地使用权”等科目。

3.报送方式。试点区县调查队(无调查队的区县由同级统计局承担调查任务)负责样本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和上报。

4.报送频率及时间。季报。调查单位上报时间为季后1-12日24:00前,区县统计局或调查队验收、上报时间为季后14日12:00前。一季度调查单位数据上报时间推迟至6月1-12日24:00前,区县统计局或调查队验收、上报时间推迟至6月14日12:00前。

(三)“一套表”联网直报和小微企业统计范围以外调查单位的试点内容

1.部门试点内容

(1)调查对象。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及其他组织机构。

(2)调查内容。部门的调查的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新旧会计制度不同设计报表。分别设立“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1”和“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2”(见附件表IV507和表IV508,由执行新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部门分别填报)。

(3)报送频率及时间。季报。调查单位上报时间为一季度6月12日,二、三季度季后12日,四季度季后15日24:00前;区县统计局一季度6月14日,二、三季度季后14日,四季度季后18日12:00前验收、上报基层数据。

(4)报送范围及方式。前三季度报送范围为有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的主要部门,一般包括:交通局、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水利局、金融机构、非企业形式的政府融资平台、居委会、村委会等及下属非企业法人单位;第四季度的报送范围为辖区内所有非企业法人单位。调查单位通过和利时3.0直报平台报送试点数据,由试点区县统计局审核后上报市统计局。

2.新建企业试点内容

(1)概念及调查对象。新建企业是指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但尚未纳入联网直报范围,也未纳入现行各专业小微抽样样本目录总体的企业。在本次试点中针对这部分企业单独设立新建企业名录库,单独布置报表。调查对象一般包括:农业企业、金融企业、以企业形式存在的政府融资平台、以及各类有建设项目的新成立企业。

(2)上报内容及时间。设立“新建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见附件表IV509),季报。调查单位上报时间为季后1-12日24:00前,区县统计局验收、上报时间为季后14日12:00前。一季度调查单位数据上报时间推迟至6月1-12日24:00前,区县统计局验收、上报时间推迟至6月14日12:00前。

(3)报送范围及方式。新建企业通过和利时3.0直报平台报送试点数据,由试点区县统计局审核后上报市统计局。

各类调查单位具体填报表式要求详见附表。

四、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及非金融资产投资计算公式

(一)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

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额=联网直报企业完成投资额+小微企业完成投资额+部门完成投资额+新建企业完成投资额

1.联网直报企业、新建企业和小微企业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额

=“在建工程”本年借方发生额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本年借方发生额

+“土地使用权”本年借方发生额

-“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本年借方发生额

其中,工业联网直报企业、新建企业投资额计算公式需加上“其他资产本年借方发生额”;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额计算公式中需加上“房地产开发成本本年借方发生额”。

2.部门(执行新的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额

=“在建工程”本年借方发生额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本年借方发生额

-“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本年借方发生额

+“土地使用权”本年借方发生额

3.部门(执行旧的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额

=“在建工程”本年借方发生额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本年借方发生额

+ 项目支出中的资本性支出本年借方发生额

-“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本年借方发生额

-“购置房屋及建筑物”本年借方发生额

(二)财务支出法非金融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

财务支出法非金融资产投资=联网直报企业、小微企业、新建企业和部门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额+上述渠道扣除土地使用权的无形资产本年借方发生额

五、试点进度安排

2014年5月16日前,根据国家正式制定的试点方案,印发上海市试点通知及试点方案。

2014年5月20日前,完成和利时3.0直报平台及“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程序的修订工作。

2014年5月25日前,召开试点方案布置和程序培训会议,布置试点调查任务。

2014年5月底前,各区县动员布置试点调查工作,并将任务布置到调查单位。

2014年6月-2015年1月,各试点区县上报统计数据。

2015年2月,总结试点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附表

各类调查单位填报表式具体要求一览

分 类调查单位类别填报表式上报时间报送方式

联网直报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工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IV501)一季度6月1-12日24:00,其他季度季后1-12日24:00“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平台

房地产开发法人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IV502)

资质内建筑业法人企业建筑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IV503)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批零住餐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IV504)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企业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IV505)

小微企业规模以下工业小微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IV506)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

规模以下服务业法人企业

部门 (非企业法人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的非企业法人单位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1(IV507)一季度6月12日,二、三季度季后12日,四季度季后15日24:00前和利时3.0 直报平台

执行旧会计制度的非企业法人单位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2(IV508)

新建企业各类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新成立企业 农业企业 金融企业 以企业形式存在的政府融资平台 其他企业新建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IV509)一季度6月1-12日24:00,其他季度季后1-12日24:00和利时3.0 直报平台

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统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通过“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系统和部门统计信息收集非金融资产投资财务支出数据。

(二)调查范围

包括“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抽样调查企业、部门和新建企业。

(三)调查对象

本制度涉及的调查对象包括四类:“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内的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小微企业(包括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下服务业法人单位);部门和新建企业等。

(四)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调查与非金融资产投资有关的财务指标,设立了9张报表。

1. 工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2. 房地产开发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3. 建筑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4. 批零住餐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5. 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6. 小微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7. 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1。

8. 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2。

9. 新建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五)报送频率及时间

本次试点三种数据采集渠道的上报频率统一为季报。

1.“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内调查单位报送时间。

规模以上工业、房地产开发、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单位开网时间为季后1日0:00,调查单位填报截止时间为季后12日24:00,区县统计局验收、上报时间为季后14日12:00前。一季度调查单位填报开网时间推迟至6月1日0:00,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12日24:00,区县统计局验收、上报时间推迟至6月14日12:00前。

2.小微企业上报时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企业、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单位上报时间为季后1-12日24:00前,区县统计局或调查队验收、上报时间为季后14日12:00前。一季度调查单位数据上报时间推迟至6月1-12日24:00前,区县统计局或调查队验收、上报时间推迟至6月14日12:00前。

3.部门数据上报时间:一季度6月12日,二、三季度季后12日,四季度季后15日24:00前;区县统计局一季度6月14日,二、三季度季后14日,四季度季后18日12:00前验收、上报基层数据。

4.新建企业数据上报时间:季后1-12日24:00前,区县统计局验收、上报时间为季后14日12:00前。一季度调查单位数据上报时间推迟至6月1-12日24:00前,区县统计局验收、上报时间推迟至6月14日12:00前。

(六)本报表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调查表式

工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表    号:Ⅳ50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字(2014)30号

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5年2月

单位详细名称:20   年   季计量单位:千     元

指标名称代码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 发 生 额期末余额

本年上年同期

甲乙12345

一、在建工程1101

按构成分:------------

建筑安装工程1102---------

在安装设备1103---------

待摊支出1104---------

二、固定资产原价1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1202---------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1203---------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1204---------

其他固定资产1205---------

三、无形资产1301

其中:土地使用权1302

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1303---------

研究与开发1304---------

四、其他资产1401

补充资料:

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行业代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际开工时间项目建成 投产时间计  划建设项目本年财务支出

总投资其中:住宅

丙丁6789101112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 (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项目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      1  是 2  否      □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联网直报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填报;

2.补充资料要求填报计划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单纯购置项目不填写补充资料;补充资料表为不定长表,由填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实际个数依次填写;

3.本表上报频率为季度,调查单位季后1-12日24时前网上填报,区县统计机构季后14日12时前验收上报;调查单位一季度数据上报时间推迟到6月1-12日24:00,区县统计机构验收上报时间为6月14日12:00前;

4.主要审核关系:1101=1102+1103+1104;1201=1202+1204+1205;1301≥1302;1301≥1303;1301≥1304;         各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5.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借方发生额+“购置不需安装设备、工器具”借方发生额+“土地使用权”借方发生额+“其他资产”借方发生额-“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借方发生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表    号:Ⅳ502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字(2014)30号

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5年2月

单位详细名称:20   年   季计量单位:千     元

指标名称代码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期末余额

本年上年同期发 生 额

甲乙12345

一、在建工程1101

二、固定资产原价1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1202---------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1203---------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1204---------

其他固定资产1205---------

三、无形资产1301

其中: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1303---------

研究与开发1304---------

四、房屋开发成本101

建筑安装工程费102---------

前期工程费103---------

基础设施建设费 104---------

公共配套设施费105---------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106---------

开发间接费107---------

借款费用108

其他费用109---  ------

补充资料:

房 地 产 开发项目名    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            所在地及区划项目实际  开工时间项目建成 投产时间计  划建设项目本年

总投资财务支出其中:住宅

丙丁56789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 (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项目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填报。补充资料表填报计划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 单纯购置项目不填写补充资料。补充资料表为不定长表;

2.本表上报频率为季度,调查单位季后1-12日24时前网上填报,区县统计机构季后14日12时前验收上报;调查单位一季度数据上报时间推迟到6月1-12日24:00,区县统计机构验收上报时间为6月14日12:00前;

3.主要审核关系:1201=1202+1204+1205;1301≥1302;1301≥1303;1301≥1304;101=102+103+104+105+106。

各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4.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屋开发成本”借方发生额+“在建工程”借方发生额+“购置不需安装设备、工器具”借方发生额 -“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借方发生额。

建筑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表    号:Ⅳ503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字(2014) 30号

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5年2月

单位详细名称:20   年   季计量单位:千     元

指标名称代码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 发 生 额期末余额

本年上年同期

甲乙12345

一、在建工程1101

二、固定资产原价1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1202---------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1203---------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1204---------

其他固定资产1205---------

三、无形资产1301

其中:土地使用权1302

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1303---------

研究与开发1304---------

四、工程施工1601

五、工程结算  1602

补充资料:

作为乙方承建 工程名称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承建工程合   同工程施工工程结算

行业代码金   额期末余额期末余额

丙丁6789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 (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项目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   □□□□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联网直报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填报;

2.补充资料要求填报建筑业企业作为乙方承建的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补充资料表为不定长表,由填报单位根据承建工程实际个数依次填写;

3.本表上报频率为季度,调查单位季后1-12日24时前网上填报,区县统计机构季后14日12时前验收上报;调查单位一季度数据上报时间推迟到6月1-12日24:00,区县统计机构验收上报时间为6月14日12:00前;

4.主要审核关系: 1201=1202+1204+1205;1301≥1302;1301≥1303;1301≥1304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原价/工程施工)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工程结算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贷方发生额-本年借方发生额;

5.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借方发生额+“购置不需安装设备、工器具”借方发生额+“土地使用权”借方发生额-“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借方发生额。

批零住餐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表    号:Ⅳ504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字(2014) 30号

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5年2月

单位详细名称:20   年   季计量单位:千     元

指标名称代码年初 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 发 生 额期末余额

本年上年同期

甲乙12345

一、在建工程1101

按构成分:------------

建筑安装工程1102---------

在安装设备1103---------

待摊支出1104---------

二、固定资产原价1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1202---------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1203---------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1204---------

其他固定资产1205---------

三、无形资产1301

其中:土地使用权1302

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1303---------

研究与开发1304---  ------

补充资料:

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行业代码项目实际开工时间项目建成投产时间计  划建设项目本年

总投资财务支出其中:住宅

丙丁67891011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 (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项目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       □□□□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联网直报范围内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填报;

2.补充资料要求填报计划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单纯购置项目不填写补充资料;补充资料表为不定长表,由填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实际个数依次填写;

3.本表上报频率为季度,调查单位季后1-12日24时前网上填报,区县统计机构季后14日12时前验收上报;调查单位一季度数据上报时间推迟到6月1-12日24:00,区县统计机构验收上报时间为6月14日12:00前;

4.主要审核关系:1101=1102+1103+1104;1201=1202+1204+1205;1301≥1302;1301≥1303;1301≥1304

各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5.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借方发生额+“购置不需安装设备、工器具”借方发生额+“土地使用权”借方发生额+“其他固定资产”借方发生额-“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借方发生额。

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表    号:Ⅳ505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字(2014) 30号

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5年2月

单位详细名称:20   年   季计量单位:千     元

指标名称代码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期末余额

本年上年同期发 生 额

甲乙12345

一、在建工程1101

按构成分:------------

建筑安装工程1102---------

在安装设备1103---------

待摊支出1104---------

二、固定资产原价1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1202---------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1203---------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1204---------

其他固定资产1205---------

三、无形资产1301

其中:土地使用权1302

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1303---------

研究与开发1304---  ------

补充资料:

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行业代码项目实际   开工时间项目建成 投产时间计  划建设项目本年

总投资财务支出其中:住宅

丙丁67891011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 (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项目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联网直报范围内的重点服务业调查单位填报;

2.补充资料要求填报计划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单纯购置项目不填写补充资料;补充资料表为不定长表,由填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实际个数依次填写;

3. 本表上报频率为季度,调查单位季后1-12日24时前网上填报,区县统计机构季后14日12时前验收上报;调查单位一季度数据上报时间推迟到6月1-12日24:00,区县统计机构验收上报时间为6月14日12:00前;

4.主要审核关系:1101=1102+1103+1104;1201=1202+1204+1205;1301≥1302;1301≥1303;1301≥1304

各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5.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借方发生额+“购置不需安装设备、工器具”借方发生额+“土地使用权”借方发生额 -“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借方发生额。

小微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表    号:Ⅳ506表

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单位详细名称:文    号:国统字(2014) 30号

报表类别□  B工业  E批发和零售业   S住宿和餐饮业   F规模以下服务业有效期至:2015年2月

行业代码□□□□20   年     季计量单位:千     元

指标名称代码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期末余额

本年上年同期发 生 额

甲乙12345

一、在建工程1101

二、固定资产原价1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1202---------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1203---------

三、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1302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小微企业填报;

2.本表上报频率为季度,调查单位季后1-12日24时前网上填报,区县统计机构季后14日12时前上报;调查单位一季度数据上报时间推迟到6月1-12日24:00,区县统计机构验收上报时间为6月14日12:00前;

3.主要审核关系: 1201>1202;1201>1203;1202>1203;

各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4.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借方发生额+“购置不需安装设备、工器具”借方发生额+“土地使用权”借方发生额-“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借方发生额。

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1

表    号:Ⅳ507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文    号:国统字(2014) 30号

单位详细名称:有效期至:2015年2月

行业代码□□□□20   年     季 计量单位:千    元

指标名称代码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 发 生 额期末余额

本年上年同期

甲乙12345

一、在建工程1101

按构成分:------------------

建筑安装工程1102---------

在安装设备1103---------

待摊支出1104---------

二、固定资产原价1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1202---------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1203---------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1204---------

其他固定资产1205---------

三、无形资产1301

其中:土地使用权1302

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1303---------

研究与开发1304--- ------

补充资料:

建设项目 名称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行业代码建设管理模式项目实际 开工时间项目建成 投产时间计  划建设项目本年

总投资财务支出其中:住宅

丙丁6789101112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 (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项目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 1公私合作关系 2 代建制 3项目法人模式 4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或指挥部模式 5 基建处、室模式 6其他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的部门;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的部门填报;

2.补充资料要求填报计划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单纯购置项目不填写补充资料;补充资料表为不定长表,由填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实际个数依次填写;

3.本表上报频率为季度,调查单位一季度数据上报时间推迟到6月1-12日24:00,区县统计机构上报时间为6月14日12:00前;上半年和前三季度部门上报时间为季后12日24:00前,区县统计机构季报验收上报时间为季后14日12:00前;第四季度部门上报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12:00前,区县统计机构上报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12:00前;

4.主要审核关系: 1101=1102+1103+1104;1201=1202+1204+1205;1301≥1302;1301≥1303;1301≥1304

各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5.调查单位固定资产投资= “在建工程”借方发生额+“购置不需安装设备、工器具”借方发生额+“土地使用权”借方发生额-“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借方发生额。

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2

表    号:Ⅳ508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文    号:国统字(2014) 30号

单位详细名称:有效期至:2015年2月

行业代码□□□□20   年   季计量单位:千   元

指标名称代码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 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年上年同期

甲乙12345

一、在建工程1101

按构成分:------------------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102---------

设备投资1103---------

待摊投资1104---------

其中:土地使用权1302

其他投资1105---------

其中:购置房屋及建筑物1106---------

二、固定资产原价1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及工器具1202---------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1203---------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1204---------

其他固定资产1205---------

三、项目支出中的资本性支出1501

补充资料:

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所在地区划行业代码建设管理模式项目实际开工时间项目建成投产时间计划 总投资建设项目本年财  务支出本年各项应付款合计

其中:住宅

丙丁678910111213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 (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项目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 1公私合作关系 2 代建制 3项目法人模式 4工程建设领导 小组或指挥部模式  5 基建处、室模式 6其他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没有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的部门填报;

2.补充资料要求填报计划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单纯购置项目不填写补充资料;补充资料表为不定长表,由填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实际个数依次填写;

3.本表上报频率为季度,调查单位一季度数据上报时间推迟到6月1-12日24:00,区县统计机构上报时间为6月14日12:00前;上半年和前三季度部门上报时间为季后12日24:00前,区县统计机构季报验收上报时间为季后14日12:00前;第四季度部门上报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12:00前,区县统计机构上报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12:00前;

4.主要审核关系: 1101=1102+1103+1104;1201=1202+1204+1205

各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5.调查单位固定资产投资= “在建工程”借方发生额+“购置不需安装设备、工器具”借方发生额 +“项目支出中的资本性支出” 借方发生额-“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借方发生额-“购置房屋及建筑物” 借方发生额。

新建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

表    号:Ⅳ509表

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单位详细名称:文    号:国统字(2014)30号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有效期至:2015年2月

行业代码 □□□□20    年   季计量单位:千     元

指标名称代码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      年 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年上年同期

甲乙12345

一、在建工程1101

按构成分:------------

建筑安装工程1102---------

在安装设备1103---------

待摊支出1104---------

二、固定资产原价1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1202---------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1203---------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1204---------

其他固定资产1205---------

三、无形资产1301

其中:土地使用权1302---------

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1303

研究与开发1304

四、其他资产1401---------

补充资料:

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行业代码项目实际   开工时间项目建成投产时间计 划 总投资建设项目本年财务支出

其中:住宅

丙丁67891011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 (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项目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         □□□□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新建企业填报,新建企业指已进入基本名录库,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未纳入规上企业,未纳入现行小微抽样样本总体的企业;

2.补充资料要求填报计划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单纯购置项目不填写补充资料;补充资料表为不定长表,由填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实际个数依次填写;

3.本表上报频率为季度,调查单位季后1-12日24时前网上填报,区县统计机构季后14日12时前验收上报;调查单位一季度数据上报时间推迟到6月1-12日24:00,区县统计机构验收上报时间为6月14日12:00前;

4.主要审核关系: 1101=1102+1103+1104;1201=1202+1204+1205;1301≥1302;1301≥1303;1301≥1304;        各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5.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借方发生额+“购置不需安装设备、工器具”借方发生额+“土地使用权”借方发生额+“其他资产”借方发生额-“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借方发生额。

三、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非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是指除投资性融资工具(如股票、债券)和货币(包括银行存款)以外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

非金融资产投资:指调查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建造、购置非金融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财务费用支出。非金融资产投资包含固定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建造、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财务费用支出。

(一)企业调查表式中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在建工程:指调查单位在基建、更新改造等方面发生的支出,反映调查单位在本年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的费用支出。

该指标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支出三部分构成。

“在建工程”为会计一级科目,该指标可根据会计“在建工程”科目填报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建筑安装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其中:

建筑工程: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所发生的费用支出。这部分工程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装工程:各种设备、装置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多数企业在“在建工程”下设置了“建筑安装工程”二级科目,该指标可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科目中相关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核算中未设置“建筑安装工程”二级科目,可根据定义通过“在建工程”相关会计分录分析计算填列。

在安装设备:设备:指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

在安装设备: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如轧钢机、发电机、蒸汽锅炉、变压器、塔、换热器、各种泵、机床等。有的设备虽不要基础,但必须进行组装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如生产用电铲、塔吊、门吊、皮带运输机等也作为需要安装的设备统计。

根据财务规定,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因此该指标根据会计 “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核算中未设置“在安装设备”二级科目,可根据定义通过 “在建工程”中相关会计分录数据分析计算填列。

根据财务规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填报中“在安装设备”指标时不应包含不需安装的设备支出。

对融资租入的需要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相关支出应计入该指标。

待摊支出 :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符合联合试车费等。

多数企业在“在建工程”下设置了“待摊支出”二级科目,该指标可根据“待摊支出”科目中相关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核算中未设置“待摊支出”二级科目,可根据定义通过“在建工程”中相关会计分录数据分析计算填列。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在“待摊支出”中,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指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企业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金额。

固定资产”为会计一级科目,企业科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填报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固定资产原价=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不需安装的设备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如电焊机、叉车、汽车、机车、飞机、船舶以及生产上流动使用的空压机、泵等。

工具、器具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办公及生活用家具、器具等。如生产和维修用的切削工具、压延工具、铆焊工具、模压器、铸型、风镐等,检验、实验测量用的各种计量、分析、化验仪器,以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

该指标用以反映调查单位在本年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中,该指标可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中相关明细科目或有关会计分录分析计算填列。

对于财务账上不能明确计算“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的单位,可用以下公式计算“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固定资产原价-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

(各指标具体含义参见下面解释。)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指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在建工程”科目的贷方转入“固定资产”借方的发生额。根据在建工程本年贷方发生额相关数据填报。

如果建设工程完工转固,发生的部分“待摊支出”未转入固定资产而转入相应的费用科目时,在填报时应用“在建工程本年贷方发生额”减去未进入“固定资产”的待摊支出。

其他固定资产:包括调查单位在购置房屋、构筑物的支出以及通过置换、捐赠、无偿调入等方式形成的固定资产。该指标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中相关明细科目或有关会计分录分析计算填列。

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指调查单位从外单位(或个人)购入的已经使用过的设备、工器具所发生的支出。根据 “固定资产”相关明细科目或有关会计分录分析计算填列。

无形资产:指调查单位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该指标根据会计“无形资产”科目填报。应填报无形资产原价。

土地使用权:指调查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

(1)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

(2)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资金。

(3)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

该指标反映调查单位在本年发生的土地费用,包括土地购置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包括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拍卖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确认在“无形资产”下的“土地使用权”中。

该指标应根据会计“无形资产”科目中“土地使用权”明细科目填报。

企业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如果会计核算时体现在“在建工程”中,在指标填报中应将这部分支出在“在建工程”剔出,填报在“无形资产”下的“土地使用权”中。

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指调查单位在研发和购买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的支出。该指标根据会计 “无形资产”科目中相关明细科目或会计分录分析填报。

研究与开发:指调查单位自行开发、研究并依法申请取得无形资产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该指标根据会计“无形资产”科目中相关明细科目或会计分录分析填报。

其他资产:其他资产主要包括资源类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中。资源类行业指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其他资源类行业在开采过程中等形成的资产;石油开采企业根据“油气资源“下相关数据填报,其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没有资源类资产的企业无需填报。生产性生物资产指为产出农作物、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能够在生产经营中长期、反复使用,从而不断产畜农产品或长期役用的特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填报指标:

房屋开发成本: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发一定数量的房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反映房地产与开发投资相关的费用支出。

房屋开发成本包含建筑工程安装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开发间接费、借款费用、其他费用。

该指标根据会计 “房屋开发成本”科目填报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建筑工程安装费: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主体建筑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精装修费。

该指标根据会计 “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 “建筑工程安装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 “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前期工程费: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政府许可规费、招标代理费、临时设施费以及水文地质勘查、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咨询论证费、筹建、场地通平等费用。

该指标根据会计 “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前期工程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 “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基础设施建设费: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智能化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景观环境工程费用等。

该指标根据会计 “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基础设施建设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 “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等。

该指标根据会计 “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 “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应税费、拆迁补偿费、安置及动迁费用、回迁房建造费用等。

该指标根据会计 “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 “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工程监理费、造价审核费、结算审核费、工程保险费等。为业主代扣代缴的公共维修基金等不得计入产品成本。

该指标根据会计 “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开发间接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 “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借款费用: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该指标根据会计 “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借款费用”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 “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算填报。

其他费用 :指除上述费用之外房地产企业用于开发的其他费用。

建筑业企业主要填报指标:

工程施工:用于核算建筑业企业在承建的各项目上的成本及毛利。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毛利等。

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会计科目填写相关数据。

工程结算:用于核算建筑业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工程结算”会计科目填写相关数据。

补充资料填报说明:

本表反映在建工程建设情况,反映在报告期末尚未建成投产,处于建设阶段的工程进展情况,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企业要求填报计划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属于房地产开发性质的建设项目以及房地产公司自建工程的建设情况;建筑业企业填报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作为乙方承建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既包括本期新开工建设的工程,也包括以前年度施过工结转到本期尚未完工的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名称:根据立项批复的在建工程名称填写,没有立项的可根据工程的具体内容填写。房地产开发的在建工程名称指经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立项审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称,按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文件上的名称填写。

建筑业企业填报作为乙方承建的项目工程名称,该名称与相应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一致。

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指经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立项审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称,按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文件上的名称填写。

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是指建设工程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相应的区划代码。其中,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建设工程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区划代码指工程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共12位,按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

行业代码 :应根据在建工程建成投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用途及社会经济活动种类来划分,不能根据建设单位本身的行业类别来划分。如果项目投产后有几种产品,应根据主要产品来确定行业类别。

建筑业企业填报承建工程的行业代码。

行业类别应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1)来填报,行业代码为四位,根据行业小类填写。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业、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备、工业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技术改造投资包括对现有设备、工业条件及生产服务的改建、扩建、迁建、恢复。

项目实际开工时间:指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如果没有设计,按计划方案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

项目建成投产时间:指建设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本年内按合同规定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引进项目并应按合同规定经过试生产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经双方签字确认)正式移交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时间。

计划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或企、事业单位中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预计需要的总投资。没有总体设计的更新改造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分别按报告期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单纯购置单位应填报单纯购置的计划总投资。

建设项目本年财务支出: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末止企业在建设项目上的全部财务支出。该数据来自于财务数据,包括在本年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支出、在安装设备购置费用和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含土地费用)。

住宅: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和集体宿舍(包括单身职工宿舍、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本制度规定,“住宅”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尚未竣工投产的住宅建设支出,各单位只填报自己建造的住宅,不包含购置住宅所发生的支出。该指标根据会计 “在建工程”中相关明细科目填报在该项在建工程下住宅建设发生的相关费用。

合同金额:指建筑业企业作为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的合同金额,该数据根据相关合同填写。

工程施工期末余额:工程施工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表示暂时没有相应收入的成本,如果工程施工全部结转,则余额为零。工程施工余额不可能在贷方。

工程结算期末余额:工程结算期末余额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二)《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由两张报表组成,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行政事业单位和尚未执行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调查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在两张报表中选择其一进行填报。

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行政事业单位其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可参见(一)企业调查表式中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中相关内容。

尚未执行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调查单位,其固定资产投资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基建账簙中基本建设资金支出情况(用于体现经发改委、财政部立项的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另一部分为行政事业账簙中调查单位行政事业类投资的支出。根据这两个部分的会计特点,规定:

基建账簙中基本建设资金支出情况体现在表中“在建工程”中;

行政事业账簙中行政事业类投资情况体现在“固定资产原价”中;

因部分调查单位的部分项目支出体现在行政事业类报表中,增加“项目支出中资本性支出”以体现行政事业账中与投资项目相关的财务支出。

项目支出中资本性支出:指建设单位已经支付的与在建工程有关的工程款、设备费、土地费、勘探设计费等待摊费用等以及房屋购置、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等。该指标根据行政事业账簿中“经费支出”科目下“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填报, 行政事业账簿中其他科目下与固定资产相关支出也应包含在内。

该指标不应包含已经在基建账薄中“在建工程”和行政账簿中”固定资产”科目下计量的部分。

补充资料填报说明:

建设管理模式:分为6种。

公私合作关系:指政府与民营机构(或私营企业、国营公司、特定专业领域的企业财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授权民营机构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具体模式包括设计-建造(DB)、设计-建造-融资-经营(DBFO)、建造-拥有-运营(BOO)、建造-拥有-运营-建造-营运(BBO)、建造-租赁-营运-移交(BLOT)、经营许可证、运营与维护合同等。

代建制: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即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项目法人模式:为某一建设项目专门设立独立机构或企业法人本身负责工程建设的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施工、经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等全过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政府行政首长担任,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由项目建成后的使用或经营单位组建,工程完工后,转为经营管理班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或指挥部模式:由政府成立临时的专门机构,负责某一工程建设与监督管理全过程,机构负责人由政府部门主管领导担任,其他管理人员从有关政府部门或单位临时抽调,项目建成后即撤销。

基建处(室)模式:经常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和机关事业单位,设有基建处(室),专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其他:除上述模式之外的其他模式须在备注栏内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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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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