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14-07-02

【AC5303000-2014-016】

沪统字〔2014〕38号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服务业司《关于开展2013年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要求,上海市统计局决定开展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并制定了《上海市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方案》(见附件),各区、县统计局要按照检查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做好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联系人:社会科技统计处 吴和雨

联系电话:33303379

传真:53857337

邮箱:Wuhy@mail.stats-sh.gov.cn

附件:上海市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方案

上海市统计局

2014年6月26日

附件
上海市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抽查力度的指示精神,按照服务业统计司《关于开展2013年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和《全国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方案》要求,特 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目的
全面掌握、评估2013年年报数据质量,了解企业在填报信息化情况表中存在的问题及企业提出的意见、 建议。
二、核查内容
(一)根据《信息化统计填报要求》中各项指标的定义和填报口径,核查企业对各项指标理解的正确性和填报数据的准确性,了解指标数据变化的主要原因。
具体包括:
1. 期末使用计算机数量;
2. 使用计算机人员、使用互联网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情况;
3. 使用和接入互联网的情况;
4. 拥有网站的数量;
5. 实现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具体金额;
6. 本企业提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平台交易金额。
(二)企业填报信息化统计年报人员所从事的主要工作、获取信息化统计指标数据的渠道和相关记录。
(三)企业填报信息化统计年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准确填报信息化统计指标的意见、建议。
三、核查企业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上海市需核查企业200家,具体包括:
(一)上海市电子商务交易金额排名前50的企业,企业名单由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下发。其中,工业19家,建筑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22家,重点服务业8家(名单另发)。
(二)其余的150家核查企业,按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重点服务业等六大专业平均分配,各专业采用等距抽样方法确定核查企业。
2013 年信息化统计年报上海市各专业核查企业样本分配数量(见表1)。
表1
上海市信息化统计年报核查企业分配表
 
核查专业类别
核查企业数量(个)
工业
44
建筑业
26
房地产业
25
批发和零售业
47
住宿和餐饮业
25
重点服务业
33
合计
200
 
四、核查工作组织实施原则
(一)专业处室分工协作。
根据上海市信息化统计工作分工,市统计局采取由社会和科技统计处牵头,工业交通统计处、投资建设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共同配合,并由社会和科技统计处统一汇总核查结果、上报国家统计局的组织形式。
( 二)各区县分级负责。
各区县统计局依照市局统一布置,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化核查,安排各相关专业统计人员组成核查工作组,入户走访核查企业,并向市统计局上报本区县的核查结果。
五、核查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核查准备阶段: 2014年6月
1. 制定上海市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方案(6月20日前)。
2. 下发信息化数据质量核查通知(6月30日前)。
3. 下发核查企业名单(6月30日前)。
(二)核查实施阶段: 2014年7月
1. 各区县成立核查组,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化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名单于7月2日前报市统计局社科处);核实下发的核查单位名单 并制定入户核查时间安排报市统计局核查组(7月8日前)。
2. 确定核查单位名单及核查时间,进行核查工作培训(7月10日前)。
3. 核查人员入户核查,市统计局核查组人员将按国家统计局服务业司要求参与相关企业的核查工作(7月10-22日)。
核查流程包括:
(1)核查人员携带市局统一下发的核查记录表(附后)、被核查单位的2013年信息化情况表(609表);
(2)根据核查名单,核查人员入户进行核查, 实地查看相关资料,核实《信息化情况》表填报指标和内容;
(3)根据核查情况, 填写 核查记录表 ,要求企业加盖公章,并统一上交市局社科处(7月25日前)。
(三)核查总结阶段:2014年7月
各区县核查组将核查结果分专业汇总后,撰写核查报告于7月24日前报上海市统计局社科处;各专业处核查人员将本专业核查结果报告汇总后于7月25日前报社科处;社科处将统一汇总撰写核查报告于7月30日前报国家统计局服务业司。
核查报告要求包括:
1. 对本专业信息化统计数据质量评估;
2. 数据填报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3. 核查企业名录(格式见表2)。
核查情况报告和核查企业记录需分别以WORD和EXCEL文件格式报送。
表2
核查企业记录
 

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
名称
报表类别
企业统计
人员姓名
企业统计人员联系电话
统计机构代码
出错指标数量
1
 
 
 
 
 
 
 
2
 
 
 
 
 
 
 
 
 
 
 
 
 
 

注:
1. 统计机构代码为12位的数字,在清华同方平台为统计机构,在业务处理(新)模块可查。
    2. 核查部门指到企业开展核查工作的统计人员所在的业务部门。


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记录表
 

组织机构代码:
 
行业类别:
单位详细名称(盖章):
 

主营业务:

1.  信息化情况表1-16项指标差错情况:
(1) 出错指标数合计    笔;
(2) 出错指标名称、应填项、实填项及出错原因:
2. 企业信息化填表人情况:
姓名:                   部门:                   联系电话:
从事的主要工作:
获取信息化指标数据的渠道:
企业信息化台账情况:
3. 企业填报信息化统计年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 企业对信息化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核查部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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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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