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劳动工资统计抽样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20-04-02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劳动工资
统计抽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调查单位:
为保障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做好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的通知》(国统办人口字〔2019〕72号)要求,2020年,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非一套表法人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工作。目前,国家统计局已抽中贵单位作为样本调查单位,请贵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工作。
一、调查内容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202-2)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劳动工资统计抽样调查频率为季报。各调查单位通过网上直报方式报送,网上直报操作平台网址为:
http://219.235.129.84/bjstat_web/login.do
2020年季报具体报送时间要求:
1、2、3季度季报网上报送截止时间分别是4月8日、7月5日、10月10日12:00前。
三、填报要求
各调查单位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对于调查单位提供的统计数据,各级统计部门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的规定,承担保密责任。对于各调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行为,统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上海市统计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