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2021)〉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21-05-28各区统计局,市局各有关业务处室、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政府统计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进一步推进统计全过程质量管理,规范统计业务流程,现将《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2021)〉的通知》(国统字〔2021〕7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