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上海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上海市统计局 2021-06-11

各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全市2.4万余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和扎实工作,上海市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任务圆满完成,取得了丰硕成果。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作出了无私奉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突出的集体与个人。

为弘扬经济普查中展现的求真务实、甘于奉献的精神,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上海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所在单位公示,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对本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授予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等50个单位“上海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李琴等100名个人“上海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称号(详见附件)。

希望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弘扬先进精神,积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向上,为上海经济持续健康平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上海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名单

  2.上海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名单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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