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21-09-14各区统计局,市局各处室、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1〕7号)精神,现将《上海市统计局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
2021年9月13日
各区统计局,市局各处室、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1〕7号)精神,现将《上海市统计局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