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 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21-11-24

各区统计局,市局各处室、系统各单位:

近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下发了《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统办执法函〔2021〕512号),现转发给你们。

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拟于2021年12月集中开展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为主题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届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积极响应,同频共振,共同扩大活动影响力。

此次活动内容丰富,涵盖“撰写发表署名文章”、“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及“组织参与统计法相关知识专项答题”等。各区统计局要认真部署,统筹谋划,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各项活动同时,重点结合《上海市统计条例》颁布5周年及《上海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内容,因地制宜、开拓思路,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区内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并及时就开展情况与市统计局进行沟通。

各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情况(附图片、音视频等)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报市局执法稽查处,市局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联系人:钱萍

联系电话:53857760

邮箱:qianp@tjj.sh.gov.cn

  上海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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