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4季度主要农产品生产和存栏情况 2016-01-31 来源: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单位

1-4季度全市

比去年同期增长(%

域外

比去年同期增长(%

生猪出栏

万头

204.37

-15.9

63.27

15.5

生猪季末存栏

万头

143.86

-16.2

46.56

14.4

家禽出栏

万只

1943.86

-10.3

17.97

541.8

禽蛋产量

万吨

4.89

-6.5

0.51

131.8

生牛奶产量

万吨

27.69

2.4

8.97

21.2

奶牛季末存栏

万头

5.82

0.5

2.35

42.4

水产品产量

万吨

30.18

0.5

3.23

5.4

 海水产品

万吨

17.63

1.4

 淡水产品

万吨

12.55

-3.6

3.23

5.4

蔬菜产量(不含食用菌)

万吨

349.42

-7.5

0.02

-

 

注:域外是指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所属的外地农场,不包括在全市总量中。

主要农产品生产和存栏情况统计范围、指标解释和资料来源

统计范围

上海市八个郊区县和浦东新区行政区划内所有的建制乡镇、行政村、涉农街道及涉农居委会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户;上海行政区划内的市属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单位。

指标解释

1、畜禽出栏是指报告期全部出售和自宰自食的畜禽数量。不包括仔畜和苗禽。

2、畜禽存栏是指报告期末仍在饲养的畜禽数量。

3、鲜蛋产量是指产蛋鸡、产蛋鸭和产蛋鹅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蛋产量。

4、牛奶产量是指奶牛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奶产量。牛犊直接吮食部分,不统计为产量。

5、水产品产量是指报告期内渔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按日历年度计算),包括野生捕捞和养殖捕捞的全部海水和淡水鱼类、虾蟹类、贝壳、藻类及其他水产产品。

6、蔬菜上市量是指报告期内收获的蔬菜出售量。包括叶菜类、瓜菜类、块根、块茎菜类、茄果菜类、葱蒜类、菜用豆类、水生菜类及其他蔬菜的产量。也包括作为蔬菜吃的青毛豆、蚕豆和马铃薯(土豆)。不包括食用菌和鲜食玉米。

资料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