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总产值 上海市统计局 2012-04-25

定义:工业总产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指标解读:该指标是反映一个企业、行业、地区或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的重要指标,是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和研究工业中间投入与工业总产出之间比例关系、工业增加值、产品销售率和其他经济指标的重要依据。工业总产值包括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个部分。具体计算办法:

(1)成品价值=∑报告期产量×实际销售价格(不含销项税额)

(2)对外加工费收入=工业品加工费收入+对外工业品修理费收入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期初价值

工业总产值在计算时按照 “工厂法”的原则,即以法人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统计方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

发布单位:上海市统计局

统计频率:月度、年度

发布时间:月后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