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 上海市统计局 2012-04-25

定义:指报告期内由各类商品房屋的销售总额除以销售总面积而计算得出的混合平均价格。销售面积(额)包括现房销售面积(额)和期房销售面积(额)。现房销售面积(额)指报告期签订出售合同销售的、已竣工的商品房屋面积;期房销售面积(额)指报告期签订预售合同,但仍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屋面积。

指标解读:它是一种混合平均价格,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所有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平均水平,可以按房屋类型分别计算出各种类型商品房的平均售价。商品房销售价格的高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等。当然,平均销售价格具有明显的缺陷,即掩盖了高低两端价格与平均价格之间的差异。

计算公式: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商品房销售总额/商品房销售面积

统计方法:全面调查

统计及发布人:上海市统计局

统计频率:年度

发布时间:在年度统计分析中公布

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用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计算上涨(下降)幅度,其结果与商品房销售价格指数是不一致的,在使用中应加以区分,不能混用。两者都用来反映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其趋势应基本一致,但反映的主体不相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商品房销售价格指数强调的是同质可比,而商品房销售平均价格是一个混合平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