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人口总量统计指标? 上海市统计局 2018-07-11

人口总量统计指标是反映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最基本的指标,也是各级政府关注的问题,它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总量及其增长变化情况,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制定各种规划及保障人民生活等都有着重大的实际意义。在我国,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需求,反映一个地区的人口总量统计指标主要有四个,即户籍常住人口、外来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和实有人口。那么这些指标有什么区别?如何准确理解呢?

一、户籍常住人口

户籍常住人口指常住在本市的户籍人口,包括居住在本市的户籍人口、离开本市不满半年的户籍人口与户口待定人口,由统计部门根据公安部门户籍登记数据进行评估确定。2017年末,本市户籍常住人口1445.65万人。

户籍人口是指在公安部门办理了户籍登记的人口。户籍人口统计对象是指在本市公安部门已登记户籍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没有登记户口的人(如刚出生的婴儿)。户籍人口统计主要由公安部门负责。

本市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旧区改造等领域的工作开展都需要以户籍人口数为依据,如选举人民代表、征兵等方面。

二、外来常住人口

外来常住人口是指的是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通过统计部门的人口统计调查制度获取。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治安的相对稳定,本市已成为国内流动和迁移最重要的集聚中心之一。2017年末,本市外来常住人口972.68万人。

在民工子第学校的配置、居住证和就业证的办理、宾(旅)馆住宿设施的建设与布局等方面,需要使用外来常住人口的数据。

三、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是指实际上经常居住在一个地方(住所)的人口,为户籍常住人口和外来常住人口之和。它的统计对象是在该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时间的人口,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居住半年以上作为判别常住人口的时间标准。为做到人口统计不重不漏,国家统计局规定在某地居住半年以上者为常住人口,其中包括“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到现住地不满半年的人口”。在上海比较准确的常住人口统计数据主要是通过每十年进行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获得。2017年末,本市常住人口总量2418.33万人。

常住人口的规模大小,对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发展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它是规划劳动就业、医疗、教育、住宅、固定资产投资等的基本依据。

常住人口数是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评估国民经济生产能力,评价居民的福利水平等的基础数据,因而它的适用范围很广。如财政支出、城市建设、住宅建设、公共设施的配置、教育投资、医疗投资和公用事业投资等都需要根据常住人口的规模大小进行规划。通过人均GDP、人均绿地面积、人均住房面积、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平均每万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等统计指标,可以反映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实有人口

实有人口指在统计时点上的常住人口和短期居住、停留的人口之和。也就是说只要在某一时点上,在该地区居住或停留1天以上的人,皆作为统计对象。2017年年末,本市实有人口约为2200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