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统计局 2013-02-24

上海市统计局

2013年2月16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咨询处理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主要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在上海统计网()上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3851549,传真53857200,通信地址威海路48号,邮编200003。

一、概述

2012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1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本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统计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的公开职责,加强组织指导培训,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围绕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做好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规范统计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市有关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确保政府统计数据信息的准确一致。

根据《条例》和《规定》精神,本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公布《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发布计划》和《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做好网上公文备案,定期报送主动公开文件,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2012年,本局配备信息公开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34名(包括各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进一步提升窗口咨询受理服务水平,积极宣传统计政务工作,解答统计数据信息问题。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03条(注:整组或整套数据以单条信息统计),全文电子化率达99%。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数据类信息101条,约占49%;公文类信息33条,约占16%;其他类信息72条,约占35%。

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共政府职能,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本局就建设公共统计、加大信息公开开展研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方案,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参与市政府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本局成立试点工作推进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对信息资源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基础数据,编制数据服务产品,通过上海统计网向社会发布,完成与市政府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的对接。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本局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热点问题,增进媒体、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知识的了解,减少对统计数据的误读、误解,组织好统计新闻发布会,确保统计数据发布的权威性与准确性。随着统计信息需求日益增加和新兴媒体迅猛发展,本局在东方和新民两大主流网站上开通“上海统计”政务微博,及时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公报解读、统计微信息,统计微常识、统计故事等,并与网民直接互动,进一步贴近公众需求,提高了统计透明度。在电话和现场窗口咨询的基础上,本局充分利用统计网络平台,加强网站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和咨询功能。为保障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发布,开发建立统计数据发布报送平台,提高统计数据发布效率。采用“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工作模式搭建咨询受理平台,通过统一受理、部门分办,确保信息咨询反馈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2件,其中当面申请122件,网上申请19件,信函申请1件。申请的信息内容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信息为主,现已全部答复(其中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其中“同意公开”112件,约占总数的79%;“同意部分公开”4件,约占总数的3%;“信息不存在”13件,约占总数的9.3%;“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件,约占总数的3%;“申请内容不明确”7件,约占总数的5%;“不予公开”1件,约占总数的0.7%。

为确保申请的有效答复,本局在受理过程中注重加强申请前的咨询服务,明确社会公众所需统计指标是否存在及具体名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审查,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统计数据信息,争取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社会公众申请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

本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

五、咨询处理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接受公众咨询3301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675次,当面咨询接待165次,网上咨询461次。本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98819次,其中点击率较高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要有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月度数据、数据信息、统计分析、统计登记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等。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务服务管理水平,本局继续做好统计行政执法相对人权益告知制度,理顺行政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权利、义务对应关系,将执法对象的权益事先告知对方,主动接受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公信力。主动公开统计标准和制度,提供有效的统计工作指导服务。积极做好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涉外调查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登记等事务的公开透明,在上海统计网上公布统计事务的办理依据、办理机构、办理时间和地址、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表格文本等内容,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查询和下载。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全面稳步发展,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信息的需求正日益增加。回顾2012年,本局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机构队伍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

在新的一年里,本局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热点问题,转变观念、提高效能、探索方法,不断加大统计公开透明,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主要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6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06
  其中:公文类信息数
33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受理申请总数
142
  其中:当面申请数
122
      网上申请数
19
    信函申请数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41
其中:同意公开数
112
    同意部分公开数
4
    信息不存在数
13
        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
4
    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
    不予公开数
1
申请人主动撤销数
1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5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461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6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675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98819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  其它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 检索费
0
     2. 邮寄费
0
     3. 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35
其中:1. 全职人员数
1
      2. 兼职人员数
      ( 包括各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