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统计局 2014-01-06
上海市统计局
2014年1月3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咨询处理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主要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在上海统计网()上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3851549,传真53857200,通信地址威海路48号,邮编200003。
一、概述
2013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本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两高一少”的目标,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统计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的公开职责,加强组织指导培训,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围绕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以及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等统计工程建设,做好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广泛开展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规范统计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市有关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确保政府统计数据信息的准确一致。
根据《条例》和《规定》精神,本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公布《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发布计划》和《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做好网上公文备案,定期报送主动公开文件,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2013年,本局配备信息公开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34名(包括各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进一步提升窗口咨询受理服务水平,积极宣传统计政务工作,解答统计数据信息问题。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91条(注:整组或整套数据以单条信息统计),全文电子化率达99%。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数据类信息93条,约占49.5%;公文类信息33条,约占17.5%;其他类信息62条,约占33%。
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共政府职能,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本局就建设公共统计、加大信息公开开展研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方案,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对信息资源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基础数据,编制数据服务产品,通过上海统计网向社会发布,完成与市政府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的对接。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本局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热点问题,增进媒体、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知识的了解,减少对统计数据的误读、误解,组织好统计新闻发布会,确保统计数据发布的权威性与准确性。随着统计信息需求日益增加和新兴媒体迅猛发展,本局在东方和新民两大主流网站上开通“上海统计”政务微博,及时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公报解读、统计微信息,统计微常识、统计故事等,并与网民直接互动,进一步贴近公众需求,提高了统计透明度。在电话和现场窗口咨询的基础上,本局充分利用统计网络平台,加强网站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和咨询功能。为保障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发布,开发建立统计数据发布报送平台,提高统计数据发布效率。采用“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工作模式搭建咨询受理平台,通过统一受理、部门分办,确保信息咨询反馈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0件,其中当面申请153件,网上申请16件,信函申请1件。申请的信息内容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信息为主,现已全部答复(一人未补正申请信息)。其中“同意公开”153件,占总数的90%;“同意部分公开”4件,约占总数的2.4%;“信息不存在”11件,约占总数的6.4%;“申请内容不明确”2件,约占总数的1.2%。
为确保申请的有效答复,本局在受理过程中注重加强申请前的咨询服务,明确社会公众所需统计指标是否存在及具体名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审查,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统计数据信息,争取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和邮寄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社会公众申请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
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
五、咨询处理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接受公众咨询3311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702次,当面咨询接待176次,网上咨询433次。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32813次,其中点击率较高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要有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月度数据、数据信息、统计分析、统计登记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等。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务服务管理水平,本局继续做好统计行政执法相对人权益告知制度,理顺行政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权利、义务对应关系,将执法对象的权益事先告知对方,主动接受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公信力。主动公开统计标准和制度,提供有效的统计工作指导服务。积极做好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涉外调查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登记等事务的公开透明,在上海统计网上公布统计事务的办理依据、办理机构、办理时间和地址、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表格文本等内容,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查询和下载。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本市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对统计数据信息的需求也日益增加。2013年,本局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一些统计热点问题宣传还不够。例如在今年的依申请公开中有12件申请是针对本局统计登记证的,但这部分公众对统计登记证设立的目的、作用及过程并不了解,从而导致他们产生误解,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本局相关处室的日常工作。
信息公开的机构队伍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在本局今年170件依申请公开中有127件是社会公众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统计数据信息(工资收入)的申请,占总数的74.7%。其实本局在数据发布后就在网上予以公布,但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对网上已公布数据不予认可,从而造成社会公众对该类信息的大量申请,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资源浪费。建议市有关部门统一协调,避免社会公众在不同部门之间往返奔波,方便群众,让老百姓满意。
在新的一年里,本局要继续加大对于统计热点问题的宣传,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热点问题,转变观念、提高效能、探索方法,不断加大统计公开透明,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主要指标统计附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数
|
条
|
188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88
|
其中:公文类信息数
|
条
|
33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170
|
其中:当面申请数
|
条
|
153
|
网上申请数
|
条
|
16
|
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70
|
其中:同意公开数
|
条
|
153
|
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4
|
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11
|
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
|
条
|
0
|
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2
|
不予公开数
|
条
|
0
|
申请人主动撤销数
|
条
|
0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292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433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76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702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32813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 检索费
|
元
|
0
|
2.
邮寄费
|
元
|
0
|
3.
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35
|
其中:1. 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
兼职人员数
(
包括各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
|
人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