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统计局 2020-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9〕7号)要求,上海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局”)编制了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在上海统计网(tjj.sh.gov.cn)上公布,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切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严格落实《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市局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结合市局2019年重点工作,制定了《上海市统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在网站主动公开,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时效,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创新公开理念,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二)优化组织机构、加强制度建设
2019年初,市局主要领导主动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并就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作出布置。9月,市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一网通办”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办理机制,优化工作制度流程,提高工作效率。12月,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市局及时修订并公布了《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三)结合“一网通办”工作,优化网站公开设置
2019年,市局继续大力推进 “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以“一网通办”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调整“上海统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版块设置,实现检索互动智能化,首页界面扁平化,栏目内容规范化,使网页版面与“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相统一,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统计政务信息查询与申请,进一步提升统计政务信息公开的服务能级。
(四)重视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
2019年,市局以“统计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工作原则,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打造以网络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结合统计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市局还以加强业务培训作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邀请专家举办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依法行政工作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6 | +11 | 37 |
其他对外 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 | -17 | 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0 | 714.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7 | 21 | 0 | 0 | 70 | 2 | 27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98 | 13 | 0 | 0 | 64 | 2 | 177 | |
(二)部分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5 | 8 | 0 | 0 | 1 | 0 | 6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6 | 0 | 0 | 0 | 0 | 0 | 6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0 | 0 | 0 | 0 | 5 | 0 | 15 | ||
(七)总计 | 177 | 21 | 0 | 0 | 70 | 2 | 27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丰富服务手段、注重服务时效等方面不断改进,通过与全国统计系统、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交流沟通,加强调研分析,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但在统计信息公开时效性、通晓性和便利性需求等方面仍与社会公众需求有一定差距,数据发布形式仍需进一步创新、新媒体服务产品还可进一步丰富。
2020年,市局将围绕本市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工作目标,紧扣统计工作重点,强化统计服务,着力在以下两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一是立足统计服务,进一步拓展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适应统计工作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持续提升统计服务社会公众水平,进一步加大统计数据发布和数据宣传解读力度,主动公开统计制度方法和数据生产过程,继续做好对主要指标解释、口径范围、计算方法的说明工作,广泛普及统计知识,使社会公众更方便、更规范地获取和使用统计数据信息。
二是强化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加强新媒体及网络建设,强化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性。着力强化统计政策法规、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行政审批以及专业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发布的时效性,为公众提供客观真实、及时有效的统计服务产品,进一步提升统计政务公开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的服务能级,深化创新意识、丰富统计新闻宣传的内容与形式,积极探索将统计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具有广泛需求的信息归集为主动公开,更便利地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市局大力拓展统计数据服务空间,推动统计数据“接地气”、“惠民生”,通过“上海统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转发各类统计相关文章358篇,有效提升统计数据的发布及时性和数据公信力。
2019年,市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件。涉及科创、营商环境、民营和外资企业发展、健康产业等多个领域的统计工作,已全部按规定时间办复,并按要求在网上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