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上海市统计局 2020-04-18
2020年,上海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统计中心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质量。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及时更新《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梳理完善《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落实《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抓紧抓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组织开展主题宣传。(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点统计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力度,公开有关筹备、推进和进展情况,提高普查工作影响力。持续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报道,做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结果的发布和解读,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普查数据的关切。(责任单位: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三、持续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
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信、网上征集等渠道全面加强统计数据解读,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积极拓展统计信息发布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提高对数据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推进统计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继续做好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工作,及时通报典型违法案件。(责任单位:政策研究室、执法稽查处)
五、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要求及时公开统计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决算等信息。(责任单位:财务处)
六、推进新媒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配合重大主题策划实施专题宣传。加强统计系统新媒体培训。(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处)
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公示
进一步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制度要求和工作需要,主动发布抽查事项清单,审慎稳妥公布随机抽查结果。及时公开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信息。(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处)
八、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继续完善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规范答复,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局各处室(单位))
九、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加强人员配备、学习培训和经费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健全和完善市局一网通办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反馈。(责任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