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上海市统计局 2021-04-09

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2021〕21号)要求,结合市统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工作理念及群众关注热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确保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开好局、起好步。

二、抓好重点领域,全方位推动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公文归集整理。推进公文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市统计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网站专栏集中公开。对2010年以来未开展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文件汇编,并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加强对历史公文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

(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以市统计局网站“统计法制”栏目和“信用上海”网站为依托,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公开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和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

(三)细化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财政领域预决算公开范围、精度和格式要求,继续定期对市统计局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结果。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采购程序、公开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

(四)全面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和统计分析研究报告。严格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原则,充分利用市统计局网站,依法依规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和统计分析研究报告。

三、加强政策解读,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

(一)强化政策精准解读。针对市统计局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相关处室(单位)以文字、图解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解读材料于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同步发布。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障咨询电话畅通。

(二)做好日常回应和政民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局长信箱”、网上信访和“12345”网上受理平台等渠道收到的网民留言、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及时答复。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积极主动与宣传部门联系沟通,落实舆情回应责任,及时发布权威统计数据。

四、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高水平推进政务公开

(一)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落实专人专责,抓好市统计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进一步规范“上海统计”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落实专人负责新媒体平台运营,确保统计信息及时更新、内容准确。积极参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整理、反馈工作信息。

(二)稳妥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按照全市集中开展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的安排,结合市统计局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政府开放日”活动。同时,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做好宣传工作,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

(三)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保证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做好受理登记和系统录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加强分析研究,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