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上海市统计局 2023-04-27

  2023年,上海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持续提升统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加强政策发布与解读

  (一)做好政策文件发布与归集。加强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主动公开的公文及时在上海市统计局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发布。按照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要求,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显著标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或有效期。(办公室、政策文件起草处室及单位)

  (二)加强政策定向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开展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积极整合力量资源,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将有关政策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由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根据行业和园区内企业实际需求进行推送,实现政策的定向精准推送。(办公室、政策文件起草处室及单位)

  (三)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按照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工作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及时进行同步解读,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跟踪解读。积极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扩大政策传播面。(政策文件起草处室及单位)

  二、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持续提升“12345”市民热线、网上咨询留言及市民来电等窗口咨询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确保群众来信来电及各类咨询及时、妥善办结。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统计业务咨询等方面的关切。(办公室、相关处室及单位)

  (五)拓宽政策咨询渠道。在政策发布页面统一规范设置政策留言板,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方便市民企业查询。(办公室、政策文件起草处室及单位)

  (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工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列与会议。(办公室、政研室、重大行政决策起草处室及单位)

  (七)积极推进公众参与。继续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期间将通过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互动。围绕促进统计公开透明,提升政府统计形象,拟在9月20日左右,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上海地区活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宣传统计工作,解答市民疑问,听取、吸收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办公室、综合处、相关处室及单位)

  三、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

  (八)提升依申请办理和服务水平。依法做好依申请办理,完善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受、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办公室、相关处室及单位)

  (九)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将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OA系统管理,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办理流程,压实承办部门责任,强化内部审核,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将于4月底完成系统开发并上线运行。(办公室)

  (十)推进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在上海市统计局网站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专栏发布。(办公室、相关处室及单位)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十一)加强数据发布工作。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原则,依法依规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公报及各类统计信息等。通过“上海统计”“上海发布”等官方微信号、官方网站、主要纸质媒体、电视广播等途径,以及现场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发布并解读上海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制定2023年上海市统计局数据信息发布计划并在上海统计网发布,按照年度发布计划,及时做好相关数据公开工作。(综合处、相关处室及单位)

  (十二)加强统计执法信息公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公开执法人员名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企业信息。根据《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拟调整失信企业公示专栏,新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执法处)

  (十三)优化涉企服务信息公开。加强行政许可公示,实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及时公开涉外调查许可证持证机构信息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及时更新发布各项统计报表制度(2022年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政研室、设管处)

  (十四)落实财政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做好部门预决算和局本级及各单位预决算(含“三公”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公开招标等大额采购项目,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财务处、办公室、各单位)

  五、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十五)规范公文管理。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推进以数据对接方式开展备案,按照频次不低于每月一次的要求及时进行全量备案。制定政策文件标签目录,建立政策文件标签体系,在政策出台时,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为后续集中发布和精准推送夯实基础。加强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围绕市民企业办事需求和关注热点,新增特色主题分类。(办公室、政策文件起草处室及单位)

  (十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办公室、政研室、综合处、相关处室及单位)

  (十七)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调整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需要调整和新增的公开事项及时进行更新。抓好条线指导,开展《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的督导,确保统计领域业务和办事信息公开到位。(办公室、相关处室及单位)

  (十八)规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我局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规范我局官方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持续优化网站和新媒体政策服务功能。按照“去重互补”的原则,对我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整合,加强内容衔接,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办公室)

  六、强化监督和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专题听取1次工作汇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确保业务培训等工作顺利开展。(办公室、财务处)

  (二十)提升队伍素质。健全内部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业队伍。开展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人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办公室、各单位)

  (二十一)抓好工作落实。对列入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事项,按照任务分解抓好落实,及时跟进推动。进一步完善对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内部考核办法,提高考核区分度,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办公室、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