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研究

金山区统计局 2012-04-24

开展农村住户调查,是为全面了解农村居民收入、消费、生产、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的变化,满足各级政府和宏观决策部门研究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的需要,以及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农村住户调查对象为农村常住户,即在农村范围内居住或即将居住半年以上的家庭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居民收入支出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居住情况、住户成员与劳动力从业情况等。农村住户调查采用日记账和访问调查相结合的数据收集方式。农村住户成员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资料通过调查户记账取得;家庭基本情况、居住情况、住户成员与劳动力从业情况等资料采用访问调查的方式采集,在季末或年底由调查员对被调查户进行一次性访问调查取得。

农村住户调查属于国家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住户办负责,金山区统计局、调查队按照国家调查方案组织实施我区的农村住户调查。调查数据结果由国家统计局统一编制的计算机处理程序按季度汇总完成。

一、 我区的农村住户调查现状

我区农村住户调查现有样本600户,是在2009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统计调查制度,采用分层随机等距抽样方法产生的调查样本。600户样本分布于全区9个镇及金山工业区,所采集的数据客观反映了我区农村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总体状况。

截止到2011年底,600户样本户共有常住人口2112人,其中男性1058人,女性1054人,占样本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50.1%和49.9%,与“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男女比例50.9%和49.1%基本吻合。从年龄分布看,住户抽样调查样本的年龄在20-49岁的人群比例为44.4%,比六普(全区所有常住人口,下同)53.8%低9.4个百分点,而50岁以上的人群比例为43.9%,比六普31.3%高12.6个百分点(见表1),说明我区农村居民中青壮年劳动力正逐渐向城镇转移,留守人员呈现老龄化的趋势。

在抽样人口中,共有整半劳动力1489人,占总人口比例为70.5%,就业(包括农业就业)的劳动力为1406人,占抽样总人口比例为66.6%。从就业劳动力的文化程度看,农村地区的从业者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49.2%为初中文化程度,14.8%为小学文化程度。

二、 五年来农民收入情况

五年来金山区农民的收入,从收入的总量看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从收入构成的比重看工资性收入为第一,转移性收入为第二,家庭经营收入和财产收入为第三、第四;从全市看,我区与全市的绝对值差距正在逐渐拉大。增幅除了2010年高出全市0.6个百分点,其他年份均低于全市平均增幅;与其他区县比较看,我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绝对值一直位列全市第八位,仅高于崇明县;与我区邻近的松江区、奉贤区和青浦区对比看,2011年我区与三个区的绝对值差额分别为1793元、804元、453元,邻近区的收入结构比较来看有高有低。具体表现为:

(一)农民收入总体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

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我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19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5%(未扣除价格因素,下同),比2006年增长67.5%,年均递增10.9%。

从各年的增长速度来看,除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区农民收入呈个位数增长,其余年份均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我区农民收入总体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见下图)。

(二)农民收入的构成特点

 1、工资性收入占主导地位,是我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五年来,我区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八成左右,年均递增10.5%。

2011年,我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为11341元,同比增长12.1%,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79.9%,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2.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9.8个百分点。在工资性收入中,最主要的是本区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达到10049元;其次为外出从业收入(在金山区外从业)为665元。工资性收入已成为我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

我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区经济发展速度逐步加快,经济总量进一步加大,扩大了对劳动力的需求,为我区农村居民就业创造了新的空间;二是每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政策性因素带来的自然增长以及企业经济发展带动劳动力市场价格比以往有所提高。

2、政策性因素带动转移性收入增长明显。

2011年,我区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为1810元,比2006年的787元,增加了1023元,年均递增达到18.1%。近几年国家先后出台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在此基础上,本市各级政府也出台了一些配套政策。此外,“镇保”“农保”等多项退休养老金逐年提高,带动了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的增长。

3、财产性收入成为增收新亮点。

2011年,我区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为513元,比2006年增加412元,年均递增38.4%,成为农民增收新亮点。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主要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农民土地流转率的提高、流转费用的增加。二是房屋租金收入增加。

4、家庭经营性收入在低位徘徊。

2011年,我区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为535元,比2006年减少173元,下降24.4%,主要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制约:一是农业生产受气候灾害、病虫灾害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较大,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农民自主创业意识薄弱,市场风险较大。农民自主创业对解决就业和拓宽增收渠道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农民的创业意识相对薄弱,而且由于信息渠道相对狭窄,缺少对市场的了解和分析,农民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较大。三是政府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相对较少,如各类补贴及优惠小额贷款等,农民自主创业一般成本较高。

三、农民增收需要关注的方面

从可支配收入四大组成分析,随着宏观经济的较快发展,充分就业,退休养老金逐年自然增长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将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相对而言家庭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则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两项收入。从近五年的收入和全市及其他郊区县的比较看存在差距,但差距是空间,更是潜力,以下几个方面需重点关注:

1、家庭经营性收入对于我区家庭经营收入在低位徘徊的原因,我们分析了600户样本结构,同时也对调查户的记账情况进行收支审核。

从600户样本结构分析看,人均经营收入1万元以上的家庭户不多,如种植业人均经营收入均在1万元以下。这主要是由于部分规模户因调查对象的限制,无法纳入我们目前的调查范围。近年来,随着我区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进一步加大,全区土地流转率达82.5%,与600户测算得出样本户中的土地流转率在66.7%-87.3%较为吻合,而这些流转出去的土地以外来人员经营居多。

另外,在收支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对已纳入调查的规模户,部分农民存在怕露富的思想,或多或少存在少记收入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尽力与调查户加强沟通,走访入户,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财产性收入。从历年数据来看,主要由于土地流转费用和租金收入偏低,导致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偏低。2011年我区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对财产性收入有一定的提高,但从物价水平的上涨速度看,土地流转费用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要适度的提高,否则农民就丧失了从土地方面获得长久收益和增收的价值。另外,在租金方面,我区的区域位置决定了租金收入很难跑赢周边区县,这是客观条件限制,但我们预期随着区域经济的较快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断涌入,租金收入将有所增加。

3、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压力加大。一是因工资性收入直接受企业发展形势的影响较大。2012年世界经济形势较为严峻,经济下行压力较为明显。全区经济的发展态势对工资性收入的提高影响较大;二是对存量劳动力而言,普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偏差,短期培训收效不明显,而且收入水平一般较低,对拉动工资收入的增长贡献不大。这两方面的因素使我区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压力加大。

4、实现农民收入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和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这一目标,需要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第四次党代会提出“十二五”期间,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同步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今后五年的目标是: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从近五年农民收入与GDP、财政收入增幅分析,除了2008年农民收入增幅高于这两个指标外,其他年份基本是低于GDP、财政收入这两个指标的增幅。因此,实现第四次党代会的目标和达到全市的平均水平,需要各级部门共同来关注。

四、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设想

(一)稳定基层调查队伍,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统计数据的作用之一,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目前,基层统计队伍比较薄弱,我们建议每个街镇、金山工业区配备1-2名专职调查员,每个村(居)配备兼职调查员,各司其职,完成数据收集和审核工作,进一步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同时,我们要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利用季度例会、年报会议等工作会议,渐进式地进行基础业务培训、审核培训、计算机处理程序培训等,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更好地完成住户调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统计数据评估制度,对于重要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和控制。数据质量评估是对统计结果进行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对其准确性进行客观评价。对于按季度汇总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等重要指标,我们要建立相应的评估制度,并对网点代表性进行评估,对数据质量进行控制,确保农村住户调查数据资料的真实可靠。

(三)适当提高调查补贴,加强交流与沟通,充分调动辅助调查员和调查户的积极性。我区农村住户调查对于调查户的补贴为50元/月,辅助调查员的补贴标准为100元/月,在全市其他区县的补贴标准中处于较低的水平。因此,我们建议将调查户的记账补贴标准提高至100元/月,并适当提高辅助调查员的补贴,并将每年的调查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中。另一方面,统计部门和街镇统计人员要经常深入农户,关心辅助调查员和调查户的生活、生产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在记账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统计法宣传,为农村住户调查工作保驾护航。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多元化程度加深,农户的拒访率也在逐渐提高,加强统计法的宣传是获得社会支持和配合的有效途径。可以考虑网络、电视、报纸、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知识,让社会各界知晓企业和公民都有如实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同时也要强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统计资料具有严格保密的责任,以此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统计知识知晓度,提高公民的配合程度,遏制迟报、瞒报行为,切实提高记账质量。

 

               课题牵头领导:王向英

                                      课题组成员:李万勤、王、张晓姗

                                                  蒋俊、姜杰、周雯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