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崇明县农村居民家庭收支简析
崇明区统计局 2012-08-22上半年,县委、县政府继续围绕促就业、保民生这一重点工作,积极制定劳动力就业扶持政策,提高农村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等保障性收入,全县农村经济得到较快的增长和发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生活质量不断改善。
一、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据我县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678元,同比增长12.4%。其中:工资性收入4493元,同比增长8.9%,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58.5% ;家庭经营纯收入1726元,同比增长8.5%,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22.5%;财产性收入363元,同比增长19%,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4.7%;转移性收入1096元,同比增长35.6%,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14.3%。(如表一所示)。
表一:2012年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及增幅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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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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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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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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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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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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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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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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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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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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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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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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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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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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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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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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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营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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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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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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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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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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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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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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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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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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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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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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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性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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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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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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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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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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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所占比重持续下降
2012年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4493元,同比增长8.9%。其中:外出从业所得收入1474元,同比增长23.8%,对工资性收入上涨贡献最大。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但所占比重持续下降。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促进本县劳动力充分就业,鼓励用工单位使用本县劳动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崇明县2012-2014年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鼓励用工单位新录用就业困难人员,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本县劳动力跨区(岛)就业及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就业及鼓励职业培训等政策。其中鼓励本县劳动力跨区(岛)就业补贴及出租车驾驶员就业补贴吸引了一大部分农村居民走出家门,外出寻找新的工作,因此外出从业收入快速增长带动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并且从4月份起,我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1280元提高到1450元,增幅达13.3%。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使大部分企业职工受益。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稳步提升,三次产业收入“两增一减”,产业结构小幅调整
上半年我县家庭经营纯收入呈现两增一减局面。其中,第一产业收入增幅达16.1%。一产收入结构中,种植业收入与畜牧业收入有所增加。质优价高的农产品比重不断增加,销售渠道进一步扩大。另外,农村居民由于食品安全性问题从而从事畜牧业生产的积极性有所提高。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好转,肉禽类产品的需求不断扩大,从事畜牧业经营前景良好;第二产业收入同比增长29.1%,主要是建筑业服务收入快速增长,建筑业泥水匠工人的日工资由去年的120元长到目前140元,增幅达16.7%;第三产业收入同比减少28.4%,主要是汽柴油价格的“8元时代”挫伤了不少交通运输自营人员的积极性,收入的大幅下降促使他们纷纷转行投向收入稳定的企业组织。
(三)财产性纯收入小幅增长,租金与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为主要来源
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363元,同比增长19%。其中:租金与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依旧是财产性纯收入的主要来源。房屋租赁的价格与土地流转费用的持续增高使财产性纯收入小幅增长。
(四)转移性纯收入紧跟政策步伐,收入不断增加
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1096元,同比增长35.6%。转移性纯收入紧跟支农惠农政策步伐,收入不断增加。年初,我县的农保由去年的每月340元增加410元,增长达20.6%;镇保由去年的每月835元增加到960元,增长达15%;托底养老由去年的每月195元增加到240元,增幅达23.1%,农村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由去年的每年4320元增加到5160元,增长达19.4%。同时,本市自2012年1月1日起对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收入有所调整增加。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使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
二、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六升二降
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70元,比去年同期的4058元增长10.2%。八大类消费中除开家庭设备及用品消费支出、文化教育及娱乐消费支出两大类下降,其余六大类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如表二所示)
表二:2012年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明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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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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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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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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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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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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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8
|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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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服务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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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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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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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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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食品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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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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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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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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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衣着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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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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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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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居住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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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
787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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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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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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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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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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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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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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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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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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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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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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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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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医疗保健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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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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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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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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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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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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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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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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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781元,同比增长12.9%。家庭食品消费支出由于粮食、蔬菜、鸡蛋、鲜瓜果等主要食品价格的上涨,食品价格的高位增长增加了居民的消费性支出,购买同等数量的食品要比以前支出更多金额,农村居民普遍认为,之前100元到市场可以购买到很多的蔬菜和水果等食品,但现在还没怎么买东西,100元已经花出去了。
2、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220元,同比增长7.8%。服装价格受原材料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居高不下。农村居民能承受的普通服装价格也上涨不少,原本200元可以买到的衣服现在需要400-500元左右。
3、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822元,同比增长4.4%。居住消费支出继续受建筑材料的价格以及瓦匠、水电工、油漆工等建筑工人用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呈现放缓增长趋势。
4、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家庭设备及用品消费支出246元,同比下降20.6%。其中:人均购买机电设备消费支出同比下降30.9%。主要原因是农村居民均赶在去年年底“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前购置新机电设备,今年优惠政策的结束降低了农村居民购买新机电设备的热情。
5、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448元,同比增长7.7%。上半年,汽油价格的不断提高使有车一族的交通消费支出不断增加,带动我县农村居民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稳步增长。
6、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教育及娱乐消费支出223元,同比下降23.9%。其中:人均教育服务消费105元,同比下降38.2%。国家减免义务教育学杂费政策的落实和学校滥用教材、参考书及乱收费的现象的有效抑制使农村居民的教育费用有所减少。但包括旅游和休闲娱乐费在内的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消费比重有所增加,人均42元,同比增长20%。
7、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603元,同比增长62.5%。为了强身健体,提高生存质量,各种健身器材逐渐进入普通百姓家庭,各类牙齿保健、按摩理疗等这些在过去可有可无的保健活动,也提上居民消费日程。尤其是现在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疾病一直困扰着普通百姓的生活,再加上医疗制度改革的全面启动,使居民的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大幅度上升。
8、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127元,同比增长27%。今年以来,随着黄金价格的回落,我县农村居民购买金银首饰支出大幅增加,人均35元,同比增加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