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加大新能源开发 助力生态岛建设
崇明区统计局 2013-06-06随着“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鼓励新能源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新能源的生产规模和使用范围正在不断扩大。自2007年开始,崇明利用自身独特的地理优势,开始引进和利用风能、光能等新能源项目,并于2007年开始逐步并网发电。新能源项目的运行,对崇明节能减排、创建低碳实践区和生态岛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止2012年底,已发电4亿千瓦时,折合12万吨标准煤。
一、崇明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落地
1、风电成已建新能源项目主导
近年来,崇明新能源产业在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已建成的新能源项目以风力发电为主,截止2013年4月份,崇明已建成的新能源项目有5个,4个为风电项目,1个为光伏发电项目,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4.75万千瓦,光伏电项目装机容量为0.1万千瓦。
自2007年首批新能源项目前卫村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东滩风电场投产并网发电以来,崇明新能源项目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建成并投入运行了前卫风电场和长兴岛风电场,2012年8月北沿风电场项目建成投运。截止2012年底,崇明新能源项目年发电能力达到3.1亿千瓦时, 2012年发电总量为2.2亿千瓦时,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9987万元,实现利润3283万元,从业人员为92人。
2、在建和筹建新能源项目前景广阔
截止2013年4月,崇明在建和筹建的新能源项目共5个。其中,风电项目3个,总装机容量为14.4万千瓦,生物质能项目2个,总装机容量为8万千瓦,目前3个风电项目一个在建,2个已完成前期工作,预计2015年3个项目将投入运行和并网发电;2个生物质能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15年后建成并网发电。至“十二五”期末,崇明新能源项目年发电量将超过7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21万吨,年营业收入在3亿左右。
二、崇明新能源项目发挥显著作用
1、助力低碳实践区创建和生态岛建设
2012年崇明新能源企业发电总量为2.2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6.6万吨,超过我县两个发电厂2012年的发电总量,发电量占我县2012年全年电力消费量的9.7%,占我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的59.9%。随着2015年风电项目的建成投产,新能源项目的发电量将能满足我县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对我县创建低碳实践区和生态岛建设,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2、有效降低万元增加值能耗
新能源企业不同于传统的发电企业,在产生电力的同时不消耗传统能源,目前区县增加值能耗的考核没有考虑新能源企业的发电量,如果将崇明2012年新能源企业的发电量折合6.6万吨标准煤抵扣计算,我县增加值能耗考核口径能源消耗总量将多下降13.6%,万元增加值能耗也由0.405吨标准煤下降为0.350吨标准煤。随着今后新能源企业产能的扩大,对我县增加值能耗下降的影响将更大。
三、崇明新能源企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1、项目审批流程复杂,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新能源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审批环节和涉及的部门均较多。一是已建成和筹建、在建项目均反映项目建设期相关审批工作较为复杂,审核部门较多,批复时间较长,建设地点周边利益单位较多,协调难度较大。二是建设过程中面临接入系统配套无法满足计划期内并网节点、污水管线无法申请等问题,导致项目建设周期拉长,并网发电时间延后,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2、优惠政策逐步退出,运行成本不断增大
一是风电项目设备以国产为主,有5年保修期,由于目前风电设备技术还不够完善,风电设备产品的质量还不稳定,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需经常进行维护和检修。随着设备的自然老化及出质保期,设备维护、检修成本将不断增加。二是随着三年财政免税政策的到期,未来的利润额将逐年减少,投资回收期将拉长。三是项目运行期在财政贴息结束以后,公司会出现短暂的资金缺口。
新能源项目对我县推进节能源减排工作,创建低碳实践区和加快生态岛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在新能源企业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延长企业的财税补贴年限,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提高发展新能源企业的积极性,简化和协调好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审批手续,缩短企业的建设周期,让新能源在崇明生态岛建设之路上发挥更大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