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富更美更幸福

金山区统计局 2016-07-03
习近平总书记讲:“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十二五”期间,金山区将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作为富民、惠民、安民的重要目标,将提高百姓福祉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的题中之义。连续出台了五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持续增加“三农”投入力度,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年来,金山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GDP保持同步增长,实现年均增幅11.3%,城乡居民收入比由1.92下降到1.87;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74.2%提高到76.1%。 从数据变化中,可以清晰看到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居民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也可以触摸到农民生活的新变化、农民致富的新路径、农村社会的新面貌。
一、  农民钱袋子越来越鼓,消费水平越来越高
(一)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3%,实现“三个高于”
“十二五”期间,金山区农民收入的增幅连续实现了三个高于:高于全市平均增速,高于本区GDP增速,高于本区城镇居民收入增速。
1.横向实现弯道超车。 以提升产业能级、融合一二三产业打造“第六产业”为依托,以拓展增收渠道为手段,着力提高百姓收入。五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始终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绝对值也由2010年的 12505 元提高到了2015年的21384元,增加8879元,并首次突破两万元大关。与青浦、松江、奉贤等兄弟区县的差距虽依然存在,但有望不断缩小,基本实现了追赶式发展(详见表1)。
表1 “十二五”期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邻近区县对比表
单位:元,%

区县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收入
增速
收入
增速
收入
增速
收入
增速
收入
增速
金山
14199
13.5
15832
11.5
17494
10.5
19436
11.1 
21384
10.0 
上海
15644
13.8
17401
11.2
19208
10.4
21192
10.3 
23205
9.5 
松江
15992
13.2
17769
11.1
19617
10.4
21736
10.8 
23822
10.0 
青浦
14652
13.3
16381
11.8
18124
10.6
20100
10.9 
22090
9.9 
奉贤
15004
13.8
16789
11.9
18602
10.8
20611
10.8 
22988
10.0 

注:居民收支调查自2012年开展一体化改革,因此2015年数据为老口径测算数据
2.纵向实现两个同步。 2014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综合整治压力巨大。在此背景下,金山区依然把提高百姓收入,增强百姓获得感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克难攻坚,砥砺前行,有力实施宏观调控,积极应对风险挑战,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在保持GDP7%以上增速的同时,确保农民收入始终保持10%以上的稳定增长,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详见图1)。
 
图  1  “十二五”期间金山区农村居民收入增幅与GDP增幅同步情况
3.自身实现携手共赢。 在各级政府对三农工作的大力支持和一系列增收政策的共同影响下,农村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得到大幅提高。“十二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由2011年的14199元提高到了2015年的21384元,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7280元 提高到39950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由2011年的1.92:1下降到了1.87:1,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显著(详见图2)。
 
图 2:“十二五”期间金山区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比
(二)结构持续优化,“四大块”收入稳步提高
农村居民收入长期面临结构单一,拉动不足等问题。在此背景下,工资性收入成为拉动金山区居民增收的最重要也是最根本因素。但近年来,随着农民增收政策的不断落实,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持续推进,农民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全区工资性收入占比已由2011年的79.9%下降到了2015年的70.2%左右,而转移性、家庭经营净收入等昔日的“弱势”部分不断增强,收入整体结构持续优化(详见表2)。
表2 “十二五”期间金山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结构表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可支配收入
14199
100.0 
15832
100.0 
17494
100.0 
19436
100.0 
21384
100.0 
工资性收入
11341
79.9 
12514
79.0 
13678
78.2 
14982
77.1 
15006
70.2 
经营性收入
535
3.8 
567
3.6 
654
3.7 
772
4.0 
1282
6.0 
财产性收入
513
3.6 
601
3.8 
611
3.5 
693
3.6 
843
3.9 
转移性收入
1810
12.7 
2150
13.6 
2551
14.6 
2989
15.4 
4253
19.9 

1. 就业稳定薪金涨,工资成为拉动收入增长的龙头
五年来,全区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地区生产总值基本实现了年均11.0%的整体增速,经济的稳定增长保证了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五年间新增和净增就业岗位分别达到86949个和21392个,累计扶持1695家创业组织成功创业,带动就业约1.37万人,被评为市“创业型先进城区”。同时,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标准均有不同程度提高,促进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提升。截止到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2%,仍是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力量。
2.社会保障标准上调,转移性收入延续较快增长势头
五年来,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更多居民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障。医保统筹方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平稳推进“综保”、“镇保”和“农保”中企业参保人员与“职保”接轨过渡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工作。同时,积极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为包括生态片林、上海化工区限制带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在内的1.37万名失地农民落实社会保障。截止到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9%,较2011年提高了7.2个百分点,是拉动增长的第二动力。
3.政策扶持减轻农民负担,经营性收入持续增加
五年来,农业农村发展成效显著。粮食生产实现“五连丰”,种粮农民补贴不断增加,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保持稳定,对农业合作社和大农户的增收拉动作用明显。同时,政府自身改革进一步深化,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经营环境进一步改善,以农副产品加工、商品零售、交通运输以及乡村旅游为主的农村二、三产业快速发展,非农产业经营收入成为农村居民增收的重要推动力量。截止到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比2011年提高2.2个百分点。
4.理财意识持续增强,财产性收入渠道不断拓展
五年来,农村居民的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房屋出租、银行储蓄、投资理财和股权分红等多层次的财产组合成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不断拓展。同时,受房地产调控和刚性住房需求持续旺盛影响,“由购转租”和“以租养贷”现象日趋普遍,城乡结合部地区出租房屋收入同比增长迅速。股市回暖、理财产品多样化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让一些家庭财产不多的居民将手中余钱利用起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的同时,获得了远高于活期存款的收益。截止到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较2011年增长0.3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拉动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有钱任性,生活品质得到显著提升
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6273元,较2011年的10532元提高了474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也提高了1.9个百分点。 随着家庭收入 的快速增长 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居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用于食品等基础性消费的支出越来越少,用于衣着、其它商品服务等享乐型方面的支出越来越多。同时,随着 自我保健意识 增强 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 农村居民 用于健康保健方面的消费支出呈 快速 增长趋势 改变了以往 小病 ,大病拖 的落后思想 ,“ 有病及时就医,无病定期体检 的健康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但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居民的生活习惯有了较大的变化,用于交通和通讯的费用较高,占到了可支配收入的14%左右,成为了除食品外的第一消费类型。
二、“十二五”期间农民增收的有利因素
  “十二五”期间,全区城乡统筹步伐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方式逐步转型、工业化城镇化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更加稳固、措施更加完善、手段更加有力、效果更加明显。
(一)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农民增收的支撑更加有力
五年来,金山区 地区生产总值从2010年的 363.3 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11.7亿元,年均增长11.0%,良好的经济环境对居民工资收入增长形成支撑。同时,市、区两级政府陆续出台的各种促就业政策、各种公益性岗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就业帮扶措施巩固了城乡居民稳定就业的局面,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全市较低水平以下。同时,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不断发展成为吸纳农村居民就业的渠道之一,对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形成有力拉动。 
(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农民增收的能力更强
  五年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政策的深入实施为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效率、转变生产方式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又极大推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转移的步伐,有利于改善农民收入结构、扩大农业生产规模、为农民增产增收创造有利条件。
(三)强农惠农政策更加完善,农民增收的环境更加有利
一是农业主导产业格局基本形成。通过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基本形成“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特种养殖、名优瓜果”四大主导产业格局,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活力增强。截止到2015年,全区农户承包地流转率达到90.9%,比全市平均高约10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三是对农村“三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持续开展,“村社分设、政资分离”有力推进。
三、“十三五”农民增收前景展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农村居民增收面临新风险、新挑战。收入增长出现乏力趋势,持续增长面临诸多问题:一是收入分配差距缩小态势仍不稳定,部分领域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仍未从根本上消除;二是农村居民增收渠道依然过窄,宏观分配格局中增收空间有待开发;三是收入分配政策对不同群体的激励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社会动力和活力仍显不足。
在看到风险的同时,也要看到,农村居民还存在许多增收潜力:一是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正在发生转变,工资收入存在进一步上升空间;二是服务业和其他新兴产业增收空间巨大;三是房屋租赁收入不断增加,互联网金融发展使农村居民的理财也更加便捷,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大幅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居民增收渠道越来越丰富;四是收入分配政策红利将逐步释放。为此,要抢抓机遇,应对挑战,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
(一)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把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与城镇规划、土地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四规合一”,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产业布局和人口分布,统筹解决农民居住和就业增收问题。坚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相结合,增强产业集聚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形成产业发展与农民收入互为依靠,并行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发挥政策托底作用,做好农村老年群体的权益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乡村特色、注意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社区法治建设,改善农村社区人居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老年群体的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探索完备社区关爱服务的条件和项目,提供生产扶持、生活照料、社会救助等社区服务。形成“农民变市民、生活变富裕;愿意做农民,收益有提高”的局面。
(三)加大政策惠民措施,增加农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
广辟农民增收渠道,重点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增值、增效、增渠道。一是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农业经营收益;二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三是积极推进镇级企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创业,促进农村二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十三五”期间农民增收政策要兼顾公平与效率目标,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底线,以增强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体系弹性为改革着力点,继续优化宏观分配格局,更加注重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作用,优化人力资本要素供给,通过充分激发创业、创新、创富动力和活力,实现经济与收入同步增长的良性循环,使农村居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撰稿:张晓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