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崇明区农村常住居民生活消费增长平稳
崇明区统计局 2018-03-262017年,我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935元,比上年增加了886元,同比增长4.9%,八大类消费五增三降(见下表),生活消费水平稳步提升。其中,属于生存型消费支出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6%、11.1%、10.9%;属于发展型消费的交通通信支出比上年增长14.1%,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支出分别比上年下降9.3%、8.9%;属于享受型消费的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比上年增长35.3%,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下降4.2%。享受型消费支出的占比扩大,标志着我区农村常住居民生活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一、农村居民消费特点
农村居民消费平稳增长的同时,生活品质稳步提高,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吃穿住等生存型消费不同程度增长
1、食品烟酒作为消费主力占比有所下降。2017年,我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5967元,同比增加153元,增长2.6%。从饮食消费结构看,受市场价格降幅明显影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食用油、蔬菜及食用菌、蛋类和奶类支出同比分别下降1.7%、8.5%、7.4%和4.8%,但购买总量不降反增,这几类支出的下降并未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人均消费肉类、水产品、干鲜瓜果和糖果糕点类食品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7%、2.9%、8.2%和7.8%,农村居民饮食结构均衡化与营养化特征凸显。从饮食消费方式看,我区农村居民人均饮食服务消费支出达到744元,同比增长35.9%。从支出占比看,食品烟酒作为农村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1.5%,在八大类消费中稳居首位,但与上年相比,占比下降了0.7个百分点。
2、衣着消费讲品味,穿衣更趋时尚化。2017年,我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621元,同比增长11.1%。其中,人均衣类消费支出477元,同比增长12.3%;人均鞋类消费支出144元,增长6.8%。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居民穿衣观念不断变化,从“穿暖”向“穿美”转变,衣着品味日益提升,衣着消费从低档的耐用型逐渐向较高档的成衣型转变。
3、居住条件不断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2017年,我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5812元,同比增加572元,增长10.9%。随着经济能力的提升,农村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能力加强,用于住房装潢方面的支出增幅较大,居住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主要表现为一是居住面积较大。2017年末,人均住房面积67平方米,71.0%的家庭住房面积大于90平方米。二是住房质量提升。钢混及砖混结构住房占比达到91.0%,楼房占比达到83.5%。住房配套设施日趋完善,100%的家庭使用水冲式厕所,92.5%的家庭拥有空调设备,90.5%的家庭装上了热水器。三是环境不断优化。100%的村内主要道路装有路灯,100%的村实行垃圾集中处理,100%的村建有健身器材。
(二)发展型消费市场潜力巨大
1、通信出行更便捷。2017年,我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496元,同比增长14.1%。随着农村交通和通信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网络的全覆盖,农村居民的通信出行更为便捷。调查显示,农村居民家用汽车、助动车、家用计算机拥有量逐年攀升、智能手机逐步普及而且更新换代频繁,直接拉动了农村居民交通通信消费支出较快增长。
2、教育支出占比小幅上升,文化娱乐消费市场潜力大。2017年,我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741元,同比下降9.3%。其中教育支出同比下降2.2%,但教育支出占教育文化娱乐支出的比重有所上升,农村居民对子女教育发展不输在起跑线上,如学前教育支出同比增77.5%。此外,文化娱乐支出同比下降19.7%,说明我区农村居民潜在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还未得到有效满足,文化娱乐消费市场潜力巨大。
3、农村医疗保健观念有待提升。2017年,我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3004元,同比下降8.9%。我区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意识还有待加强,健康消费需由“小病不愿治,大病治不起”向“有病及时治”的消费观念转变。
(三)享受型消费支出占比扩大
1、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势强劲。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在用的方面更追求生活品质。居住条件的不断改善带动家庭耐用消费品购置进入升级换代和新的消费旺季。2017年,我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112元,同比增长35.3%。其中,人均家具及室内装饰品支出同比增长142.8%,人均家用器具同比增长68.3%。调查资料显示:2017年末我区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冰箱、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和计算机拥有量分别为105台、197台、85台、157台和35台,分别高于去年2.3台、17.0台、1.0台、19.5台和9.5台;同时热水器、微波炉、排油烟机等家用器具的每百户拥有量也有所增加。农村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实现了从单一到全面、从温饱型消费向享受型消费发展的转变。作为体现享受型消费的生活用品及服务和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占比上升,从去年的5.6%提高到6.8%。
2、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小幅下降,首饰、美容美发支出成新热点。2017年,我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182元,同比下降4.2%。农村居民在对衣、食、住、行等消费观念转变的同时,也刺激了对享受型的金银珠宝首饰、美容美发等个人消费品及服务的需求,金银珠宝首饰、美容美发等个人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二、农村居民消费值得关注的问题
1、新型消费质量不高。虽然农村居民家庭的消费类型在不断转变,农村居民的消费热情随着收入的增长而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家庭不再仅仅追求物质生活的满足,对于精神生活、文化娱乐和教育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但农村居民在新型消费领域的消费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农村居民新型消费额仍处于较低的水平,远远低于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额。调查资料显示:2017年我区农村居民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为184元,同比下降2.6%,且绝对额远远低于城镇居民的网购消费支出(654元)。此外,通过对社区情况的调查,只有60%的村到最近快递收发点的距离在2公里之内,快递收发的不便会直接影响网购消费的体验。
2、可支配收入低影响农村居民消费。在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的诸多因素中,收入是最直接、最具决定性的因素。2017年我区农村常住居人均可支配收入23177元,只有城镇常住居民的50.7%,比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少4648元,有限的收入使农村居民不敢轻易地消费,不得不考虑养老、医疗等方面的问题,从而限制了农村居民的消费欲望。
3、农村居民落后消费观念抑制消费需求。农村里人情消费额度较大,相比传统消费上的“省吃俭用”,农民也有消费“奢侈”的一面。2017年,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婚丧嫁娶礼金支出2062元,同比增长22.7%。农村居民人情费用名目繁多,此外还有一些封建迷信活动的花销金额也较大,这些不健康、落后的消费方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居民正常消费需求的增长,因此,应在农村大力倡导宜风易俗、绿色消费的理念。
三、对策建议
1、努力提高农村居民收入,使居民有钱消费。收入作为消费支出的决定因素,必须把稳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作为促进居民消费的有效途径。一是完善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制度,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二是稳定就业,建立工资性收入增长长效机制,保持工资性收入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相适应;三是加大民生投入,进一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补助标准,进一步提升公众幸福感。
2、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有心消费。要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就要着力改善消费环境,解决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经营环境等问题,加强市场监管。尤其是提档升级我区商品市场体系,加快商业网点建设。目前我区仅有的以八一广场为代表的商业中心、比较落后的影剧院已满足不了我区居民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百联购物中心及早投入使用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我区农村居民消费的增长。
3、引导农民转变消费观念,树立科学消费的观念。“人情消费”加码,已成为农村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农民的负担。要通过媒体以及消费教育等方式,帮助农村居民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观,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科学素养,可以从根本上杜绝诸如婚丧大操大办和不切实际的消费攀比等不合理消费行为,使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与消费方式趋于合理化、科学化、文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