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社会调查项目申请表 2015-06-30 上海市统计局
编号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请机构(盖章):
许可证编号:沪统涉外证字 号
申请机构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电话: 传真: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申请批准涉外社会调查项目须提交此表和《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纸介质)一式三份。
国家统计局制
上海市统计局补充
涉外调查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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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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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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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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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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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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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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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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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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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资企业(2)中外合资企业(3)中外合作企业(4)与港澳台合资企业(5)与港澳台合作企业(6)事业单位(7)社会团体(8)其他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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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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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或合作调查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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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国籍、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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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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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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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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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组织(2)外国个人(3)港澳台组织(4)港澳台个人(5)国际组织(6)外国企业在华分支机构(7)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8)其他外国组织在华分支机构(9)其他外国组织在华常驻机构(10)国际组织在华分支机构和常驻代表机构(11)港澳台企业驻内地分支机构(12)港澳台企业驻内地代表机构(13)其他港澳台组织驻内地机构(1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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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范围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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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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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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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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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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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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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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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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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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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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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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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对象性质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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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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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实施机构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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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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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资料及相关研究成果的提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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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资料及相关研究成果的最终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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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意见
经办人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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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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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规处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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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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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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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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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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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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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涉外调查机构基本情况:“机构类型”请在正确的选项下划勾。
“经营业务范围”请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批准的内容填写。
委托或合作调查方基本情况:调查项目如为非委托或合作调查,此栏目不填写;如委托方或合作方为个人,按此栏目括号中内容填写。“类型”请在正确的选项下划勾。
调查项目基本情况:请按项目调查方案简要填写。“调查目的”和“调查内容”要明确。
“调查范围”要填写全市或有关区县。“调查对象性质及数量”要填写调查什么性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数量有多少。“调查方法”包括实地观察、访问调查(如街头访问、入户访问、电话访问)、集体访谈(如座谈会)、问卷调查(如报刊问卷、邮寄问卷、送发问卷、访问问卷、网上问卷)等方法。“调查实施机构或个人”要填写是申请机构直接调查还是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调查。“调查实施时间”是指从实际调查开始到调查结束的时间,不包括准备阶段、数据加工整理和分析研究阶段。“调查资料及相关研究成果的提供方式”包括提供原始数据或记录、汇总结果、研究报告等形式。“调查资料及相关研究成果的最终用途”要填写是对外公布、发表,还是用于内部分析研究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