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市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的建议的会办答复 上海市统计局 2018-09-06
沪统提办〔2018〕2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67号提案的会办答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政协“0567”号“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市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钟钢委员建议上海市针对统计局房地产业最新分类,明确住房租赁行业为非房地产开发经营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已于2017年6月30日发布,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因此,根据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上海市统计局在国民经济统计调查中已按新标准实施。住房租赁行业已明确为“房地产租赁经营”行业,纳入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并按月度调查频率开展财务数据统计。2018年,上海市统计局将开展住房租赁统计方法制度的研究,并择时开展住房租赁统计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统计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