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621号提案的答复 上海市统计局 2019-01-25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普查全市科技人员数量、专业分布和结构层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您对当前科技人员统计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创新的核心要素是科技人员,科技人员相关指标一直是科技统计工作的重点。在本市现行的科技综合统计年报框架下,市统计局负责以年报的形式收集全市企业科技人员数据,市科委负责收集全市科研机构相关数据,市教委负责收集全市高等院校相关数据,另有国家国防科工办通过保密渠道下发的在沪国防科工保密单位的科技人员汇总数据。以上4个部门的数据基本上覆盖了开展科技活动的各类主体,共同汇总得到本市科技人员统计数据。
科技人员普查作为科技统计普查工作的内容之一,从2000年开始每10年左右开展一次,称为“R&D(Research & Experimental Developmen 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资源清查”。是一项由国务院审批,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性调查工作。通常年份出于提高统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等因素考虑,未将服务业企业等科技活动密集程度较低的单位纳入科技年报调查范围。而在R&D清查年份,则将上述单位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基本实现了调查范围的全面覆盖。
在指标设置上,除“科技活动人员”指标外,相关指标还有“R&D活动人员”、“R&D活动人员全时当量”等指标。所有指标数据均能够按照性别、学历、行业、执行部门、隶属关系、行政区划、研究类别等进行分组。从2009年第二次R&D资源清查开始,一方面为了与国际通用的评价指标接轨,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科技活动人员”与“R&D活动人员”指标间概念混淆,国家统计局停止对外发布“科技活动人员”指标,转而以R&D活动人员相关指标为主进行发布。
除此之外,市科委和市教委还分别建立起一系列专门的科学技术人员统计制度,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制度(可按照专业和学历进行分类)、自然科学以及人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活动人员统计制度(可按照隶属关系、学科领域、行政区划和转制类型分类)、普通高校科技活动人员及其他技术职务人员统计制度(可按照职称、隶属关系和学科领域分类)、科学技术信息与文献机构科技活动人员统计制度(可按照性别、活动性质、隶属关系、学科领域、行政区划和服务行业分类)、区县属研究开发机构科技活动人员统计制度(可按照性别、活动性质、行政区划和服务行业分类)以及对在沪两院院士、青年科技启明星、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国家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人员等多层次多角度的科技活动人员统计制度。
由于2014年统计年报仍处在填报阶段,预计6月份才会收到国家统计局审核确认后的反馈数据,因此目前能够获得的科技人员相关数据截止到2013年。2013年,本市共有科技活动人员43.16万人,其中R&D人员22.68万人。R&D人员按所属机构分,企业14.53万人,科研机构3.08万人,高等院校3.95万人,其他机构1.12万人。R&D人员全时当量16.58万人年。R&D人员人均R&D经费(按国际通行标准,使用R&D人员全时当量进行计算)46.86万元,位居全国前列。
目前本市科技统计制度体系基本能够满足对全市范围内科技活动人员总量和结构的统计需求。由于主要数据完全由受调查单位自主填报,除指标间逻辑审核外缺乏其他有效的监督检查手段。部分单位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未设立统计台账、虚报拒报等现象仍然不断出现。加之统计人员流动性大且多为兼职等因素影响,科技活动人员相关指标数据质量还有待提高。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统计数据的发布和使用也存在严重不足。没有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资源对重点课题和重点领域攻关在人力资源方面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并因此影响和制约了本市科技创新的速度和效率。为了使科技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本市“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展目标,提高统计数据的发布和使用水平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会根据您的宝贵建议,继续完善科技统计制度,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大力推进统计数据的宣传和使用。也希望您今后能够继续拨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提出批评和建议。如果有相关数据需求,也欢迎您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做好数据服务工作。
上海市统计局
2015年4月13日